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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滨湖大地这方净土

—— 记前进中的微山县人民检察院

  • 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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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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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剑出鞘,惩腐治恶,净化湖区经济环境

    眼里有目标,胸中有全局,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湖区建设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建设经济强、环境美、后劲足、群众富的实力微山、魅力微山、活力微山、幸福微山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积极贡献。

    为此,他们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渎职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见》、《检察机关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打击举措,努力实现从“常规、滞后法律服务”向“全面助推、超前服务”转变,从“单纯打击、就案办案”向“化解矛盾、人民满意”转变,从“被动受理查案”向“哪里阻碍发展查哪里、哪里存在隐患查哪里”的转变。五年来,共查办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八大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7件62人。他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先后立查各类职务犯罪64件10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2人。如鱼台县人大原副主任张某某、人社局原副局长孙某某受贿案,县畜牧兽医局滥用职权窝案,付村街道医院原副院长王某某非法经营疫苗案等,均是他们的得意之作。他们还抓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问题,立查发生在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35件 67人。如韩庄镇北周庄村原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殷某某贪污村民低保款案、两城镇独东村原村主任张某某骗取国家危房改造专项补贴资金案,留庄镇沙堤村原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合伙贪污案,三嫌疑人虚列南水北调工程淹没区和影响区补偿款,将国家补偿的湖田、鱼池补偿款虚假登记在自己名下,冒领补偿款70 余万元予以私分。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极大的震慑了犯罪,净化了政治生态环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惩治腐败与深化预防并重,标本兼治,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是他们工作的另一个着力点。他们先后将 120个单位和部门,共计3200名党员干部,接来院里进行廉政教育。在各类培训班、重点行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32 次,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受众达3万余人次。他们还成立预防宣传宣讲团,深入推进“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预防工作模式,为全县新任副科级干部举行了廉政宣誓。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他们积极参与生态湖区开发建设。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为大美微山建设提供强力支持。先后部署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3人,自查了破坏环境资源类渎职犯罪5件8人,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立查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微山县李某等三人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案件”。他们还积极参与微山湖生态环境治理及“粉尘”、“煤尘”专项整治,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件,并全程参与、全程跟踪整改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他们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双百工程”等活动,派出 44名干警与48家中小微企业建立长期工作联系机制,较好地帮助企业解决劳资纠纷、产权矛盾等涉法涉诉问题 46个。他们 举办“ 知识产权司 法保护活动日”,全面对接“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举办专题讲座 26期,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351次。加强项目建设招投标、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700 余次。监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24次,对3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与此同时加大了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工作力度,先后办理此类案件33件52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强化监督,保障民生,力促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保障民生民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该院一以贯之的不懈追求。

    五年来,他们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04件1257人,提起公诉1664件2507人。其中,批捕、起诉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482 件607人,毒品犯罪17件3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网络赌博等涉众型犯罪9件 24人,这些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成功办理,既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也彰显检察干警的亲民爱民情怀,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他们坚持强化监督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先后共监督立案29件55人,监督撤案43件 61人,依法纠正漏捕36件50人,追加起诉31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抗诉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4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件。为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他们成立了刑事执行检察局,加大了对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办理职务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各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8件41人。在此基础上,他们还考察监外执行罪犯600余人次,向监管场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次。在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脱漏管监督方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4件次,对9名逮捕后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上级院部署,对县司法行政机关报请的7名特赦人员进行监督审查,全部被济宁中院裁定后特赦释放。他们还监督纠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45件,促进了规范司法,保障了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他们还努力践行群众路线,用法律手段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加大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先后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犯罪嫌疑人8件15人,其中因销售“毒面筋”致26名中学生食物中毒的犯罪嫌疑人郁某某被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他们还协同有关部门取缔小塑料颗粒厂、棉纱洗选厂、小型炼油厂等“土小企业”8家。针对校车安全、在校学生安全等群众关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其中《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治安、交通及食品安全管理》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为落实政府精准扶贫计划,他们高度重视深化“四百”、“五进两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对10个联建村 4200 户农户进行走访,帮扶困难家庭110户,与72户困难群众建立精准扶贫机制。为扶贫村的老党员、留守儿童、五保老人、拆迁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3个村庄进行了农电线路改造,更换路灯150余盏,新打机井7眼,硬化、绿化村居公路4000余米,建成农家书屋三处,文化广场一处。全院干警还慷慨解囊,为两城镇西寨村白血病患儿韩传福一家募捐2.8 万元救助金…… ,种种亲民爱民之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热切爱戴和拥护,2017年群众满意度调查达到了95.89分,比2016年提升1.6个百分点。超出全省平均水平2.79个百分点。

    他们还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以案管大 厅触摸查询显示屏、电子卷宗制作扫描平台和律师阅卷平台为载体,及时准确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五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420 余件次,开展法律咨询和司法保护活动600 余人次。建立直通最高检和省市县院的“远程视频接访 ”系统,群众不出乡镇即可与接访人员“面对面”交流,开创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诉求表达新模式。高规格配备建设了湖上检察船,具备视频接访、案件受理、检察宣告等功能。目前,他们已经利用湖上检察船开展巡访和接访活动 22次,检察宣告3次,协助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11件,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犯罪分子,工作事迹被最高检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

    激发活力,夯实基础,“三项建设”演绎精彩

    检察机关的“三项建设”是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石,基于这样的认识,该院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响亮地提 出了“强项求创新、弱项求发展”、“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创亮点,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坚持把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摆在战略性和全局性位置来抓,为做好检察工作注入活力、夯实根基。

    他们紧紧围绕“规范司法全员化,全员司法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坚持“五位一体”同步发展计划,全面提升推进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完成同录中心、云会商、远程讯问、法庭庭审音视频、检委会音视频、“两室两网”等系统的建设工作,建成“济宁检察大数据平台微山数据中心”。自主研发食品药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系统和自侦案件线索管理系统,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牢固树立“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质增效”工作理念,将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队伍、检务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全员应用、全程留痕、全检全覆盖,让无情的电脑管住了有情的人脑,让信息化融入每名干警的血液,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

    他们狠抓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努力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监控、案后评查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新机制,稳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部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建立网上期限预警和实时纠错制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建立标准化涉案物品管理程序和专门保管场所,依法处理涉案物品。推进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改革,五年来共评查案件2487件,整改问题800余个,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先后召开律师座谈会12次,建立律师服务室,制定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收集证据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使案件质量明显得到提高。

    他们还加强基层建设,使检察工作重心下沉,在全县建立了4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共受理来信来访 411件,进行预防警示教育153次,采集涉农惠农领域信息40 余万条,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72件,立案侦查12件,办理诉讼监督案件90件、轻微刑事案件83件、检察宣告16件。2015年,四个检察室在全省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中,全部成功争创“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更有微山湖检察室创立的“三督促四见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被高检院等媒体转发,3项为民服务的工作事迹被山东电视台拍成《检察室的故事》播放。省高法、省检察院等7个单位授予该检察室“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派驻开发区检察室落实人大代表调研建议,联合铜山区、沛县与我县相邻的 14个公安派出所共同签订维稳合作协议,巩固了“百年恩怨化和谐”的良好局面,工作事迹被《人民检察》专刊予以报道。

    风正扬帆,以人为本,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明灯指路,党旗导航,他们按照政治建检、业务强检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是优必创逢先必争遇旗必夺’的时代精神,锐意探索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而这,正是该院获取一项项荣誉桂冠的前提和保障。

    在历次次政治活动中,他们都是早动手,争主动,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精心实施,扎实推进,促进了整个活动的健康发展。他们坚持对党忠诚不动摇,近年来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特别是今年初推进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推动发展当先锋,做”四合格”、“十率先”的模范党员的教育活动,更是绷紧了全体党员的信念之弦、校准了思想之标。

    他们明确以党风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建设一支以团结和谐的党组为“塔尖”,以精明强干的中层领导为“塔腰”,以积极奋进的全院干警为“塔基”的“金

    字塔”型检察团队。他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落实好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名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落实好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检查制度执行和作风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他们多次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廉政格言,及时通报了10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具体事例教育干警廉洁、公正执法。每当春节前夕,他们都邀请全院干警家属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常敲枕边钟,过节不失节”主题教育活动,共同观看了廉政治家警示录,结合“贪内蛀”引发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教育干警家属要当好家中的“纪委书记”,促进干警和家属共同把好廉政关。

    打造钢班子,建设铁队伍,是他们的最高目标。该院以梁玉志为首的院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当“两学一做”的排头兵,以上率下,边学边做,立说立行。他们坚持民主决策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落实检委会议案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实行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做到到一线办案、到一线接访、到一线调研、到一线督办,用优良的作风带出了一支敢打敢拼、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

    业务强检是他们加强队伍建设的又 一大特色。他们先后开展了“履职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创新设立“导师制”,开设“检察长推荐文章”、“检察官教检察官”、微信夜校、微课程制作、青年干警沙龙等专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目前,已刊发检察长推荐文章126期,举办各种业务读书班 163期,培训1800余人次, 24名检察官成功入额,7个集体、12名个人在省市院举行的业务竞赛中荣获团体 组织奖和省、市级“ 竞赛能手”、“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3人入选省优秀人才库。

    他们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观念,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严肃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用“两个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强力正风肃纪,切实把强化内部监督作为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途径,创造性的总结出领导带班督查模式,取得良好效果,该经验做法被省、市院转发推广。他们大力强化检务督察,检务督察委员会制定的监察制度,涵盖了30余项督察内容,下设的5个督察组,每月开展8次检务督查,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建立起全方位大督察格局,促使干警时时绷紧三条“弦”:一是“政治弦”。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强党性、党纪、党规的学习,加深对作风建设意义的认识,使干警对党纪条规熟记于心,从思想、作风上提升免疫力,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思想弦”。组织干警学习检察机关内部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办公楼走廊设置廉政文化墙,分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发生原因,促使全院干警从内心警醒,牢记自身职责,实现作风建设“入耳、入脑、入心”,不断筑牢干警不愿违、不敢违的思想防线,如今年年初,组织干警和干警家属到济宁市金源监狱接受“珍爱自由常律己、守好家门平安福”现场警示教育,干警及家属深受触动,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增强了作风 建设的自觉性。三是 “监督弦”。抓好对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强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处理、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的监督,同时主动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争取加大对自身的监督力度。

    他们还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检务督察约谈制度》,对监所工作、检察室工作、办案工作区、案件质量整改情况等进行了20余次督查,集体约谈1次,个别约谈10次,使作风建设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确保了检察队伍自身的廉洁清正。五年来,共有3名中层干部提拔为党组成员, 12名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8名工作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干警被列为中层干部后备人选。在队伍建设、执法工作等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均达99% 以上,从没有出现错立、错捕、错诉案件及超期羁押案件现象,无一人违纪违法。因此,该院已荣获国家级、省、市级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共32次,在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名列第一,队伍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丰硕成果。

    劈波斩浪千帆过,勇立潮头竞风流。回首以往,硕果累累满枝头,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路漫漫。今后,前进之路将怎样走?检察长梁玉志掷地有声地表示,追求永无穷尽,创新岂有终点,他们将一如既往地继续追逐检察梦想,加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锐意开拓,进取创新,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中,焕发新干劲,再绘新蓝图,为微山湖区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为确保滨湖大地这一方广袤圣洁的净土,砥砺奋进,再创辉煌!

    泱泱水国微山湖,落霞与孤鹜齐飞,碧水共长天一色,苇草染绿,岸柳生烟,红荷吐艳。在这方人杰地灵的滨湖大地上,活跃着一支心系百姓,倾心为民的检察队伍。受古圣贤殷微子遗风之熏陶,容大湖壮阔、宽厚之孕育,这支英勇善战的光荣团队养成了坚韧不拔、自强不息和勇于创新的品格。近五年来,他们以深度融合发展为主线,以“精细、精致、精益、精彩”为目标,矢志不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湖区人民安居乐业和经济发展,佳绩频出,战果辉煌,给风光旖旎的湖区画卷,增添了一道新的靓丽风景线—— 这就是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玉志

    ■  殷昭仙检察干警深入湖区送法到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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