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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三零”工作法提升驻所检察室执法规范化水平

  • 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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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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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荣成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再传捷报,检察室已经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执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和谐稳定,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荣成市检察院创新推出的“三零”工作法。

    今年2 月,荣成市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在安全检察工作中发现,在押人员万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无人代其申请,便及时与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保障万某依法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这是荣成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解决诉求“零障碍”的途径之一。驻所检察官通过协调各方提高工作效率,不断缩短维权时间,让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维护。驻所检察人员对已经记录在册的诉求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诉求内容,分为羁押期限、财产申诉等类别,确定需要联系或协调的单位或部门,明确具体承办人员,确保诉求及时得以解决。

    不仅如此,荣成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还把在押人员的合理需要、合法诉求、合适要求作为维权工作的有效抓手和推进动力,畅通渠道,问其所需,通过在监室设置检务公开栏等方式,优化老渠道、开通新渠道,尽可能便利各类诉求的投递,构建快速约见约谈通道,调动在押人员反映情况、告知诉求的积极性。针对“会写、能写”的在押人员,整合改进检察官谈话室,方便在押人员的控告、举报、申诉、撰写忏悔录;针对“不会写、不愿写”的在押人员,制作《检察官约见卡》,增设检察官信箱,方便在押人员投递诉求;针对年纪大的在押人员和高墙外的家属,开通24 小时投诉录音电话,确保合理诉求零遗漏。今年以来,共进行巡回接待16次,受理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各项诉求17项。同时,荣成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秉持“诉求答复一刻不停”的工作理念,出台《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流程》,进一步对在押人员的投诉行为进行规范,明确接受在押人员投诉处理的主体、 调查、 处理、 期限、 答复、归档备查等内容。诉求受理后,驻所检察人员各尽其责,通过列席会议、个案介入、回访调查、专项检察等形式,实现对投诉处理的全过程监督。对于已经办结的诉求案件,第一时间答复诉求当事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 今年以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共受理在押人员各类诉求18件,所有诉求均得到妥善处理,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荣成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还努力做到安全排查“ 零死角” ,坚持经常“问”,适时掌控监管隐患,深入“查”,全面掌握管理漏洞,有效“通”,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了立体监督、及时监督、全面监督,保证监所安全“零事故”。今年以来,共向看守所、上级院通报有关事项 24件,解决相关问题30个,形成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利的司法合力。

    对违规行为“ 零容忍”也是荣成市检察院打造规范化检察室的重要途径,主要是加强对监管场所违规甚至是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理,坚持一着不让,毫不放松。对在押人员注重法制教育,提高自觉意识,选取依法维权的成功案例和滥用维权手段、消极抵触改造的反面典型为教育素材,以日常检察官谈话教育、“微课堂”、开展“依法投诉、依法维权” 的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法制教育。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上,通过对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加强监管监督,营造严管氛围。对监管干警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规范管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监管场所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意见。今年以来,共提出书面、口头检察建议8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8 次,全部被接受并及时整改,确保了规范监管、文明监管。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