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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镇规范﹃三公﹄管理助推农廉﹃1+7﹄建设

  • 日期: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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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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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农村干部村权运行,章丘市黄河镇结合实际,今年主要对村级“公款、公章、公共资源”等三公事项加强管理,深入推进农廉“ 1+7”体系建设。

    一、加强村级公款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的通知》,对村书记、主任、会计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就如何规范收入支出手续、合同签订、重大事项申报、工程款项拨付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坐收坐支、招待费过多,单据不规范、不按时报账、合同不规范等行为加强约束管理。对个别记账不及时的村,月底在办公会上通报,对连续3个月不按时记账的,纪委要问责村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村级公章管理。制定出台《村级公章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公章使用办事流程,规范公章使用审批表,重点对村级土地承包合同、村级资产处置、村级重大事项招投标等审核把关,由村支部书记、办事处书记、包办事处领导审核签字后,镇三资中心备案盖章。

    三、加强村级公共资源管理。健全完善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村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发包项目集中竞标制度,截至6月底共进行交易活动7起。

    通过对村级“三公”事项的管理,有效约束村干部规范用权,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发生,深入推进农廉“ 1+7”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黄镇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