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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徐玉玉案”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 日期: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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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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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月17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经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峰、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56 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 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2016年6 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 、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禹(另案处理)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 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该案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侦查难度大,临沂市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下,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确保案件顺利办理。本案由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侦查终结,于2017年2月28日移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于2017年3月2日报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