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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口前移一步 监督事半功倍

德州: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全覆盖

  • 日期: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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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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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临邑镇齐官寨村李志平等人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做无害化处理的部分死羊(死因不明)盗走并扒皮销售,公安机关虽将已销售的死羊肉追回,但以未检出有毒物质为由未予立案。该县检察院派驻公安派出所的检察官通过登录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巡查发现后,认为李志平等人将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羊肉进行销售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遂依法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临邑县公安局接通知书后,对李志平等人立案侦查。

    去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以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为契机,积极在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构建了刑事执法全程常态监督格局,省检察院连续两次在德州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

    坚持问题导向  前移监督关口

    “公安派出所处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随着公安侦查重心下移,派出所从以往只办理轻伤害、 寻衅滋事两种刑事案件,到全部办理盗窃、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八类小案侦防案件,再到试点办理除故意杀人等八类重刑案件外所有刑事案件,所办刑事案件逐渐增多。如何加强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成为检察机关必须破解的重要课题。”德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青介绍。

    而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由于存在案多人少等诸多因素,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范围狭窄,长期滞后乏力。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德州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争取公安机关的理解与支持,成立由双方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会签了《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研究确立了“设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依托派驻基层检察室开展专项监督—试点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实现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的工作思路。

    到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在县以上公安机关和刑事案件高发和办案问题突出的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23 个。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由侦查监督部门指派1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负责,派驻检察官每周到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工作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同时,依托全市32 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

    监督到位不越位  引导参与不干预

    为明确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定位,确保派驻检察官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督工作,德州市检察院研究制定《关于设立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了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依法规范监督、普遍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统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严守纪律5 项工作原则,并与公安机关会签了《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刑事案件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派驻检察官监督到位不越位、引导参与不干预。

    同时,德州市检察院还编撰了《常见轻微刑事案件逮捕条件说明手册》、《派驻检察室开展对派出所监督指导手册》等指导性工作规范,印发给各派驻检察官,并定期组织对派驻检察官开展专题培训和指导督查,不断提升派驻检察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懂监督、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公检双方还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每月定期相互通报刑事案件处理情况,其中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向派驻检察官办公室通报不立案、不提捕、强制措施变更、撤案等内容,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通报不捕、不诉、监督案件等情况,双方信息互通有无,确保了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依法、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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