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李娜(债务人):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司与史振英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现将我司对你方所享有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项下全部债权(执行案号为:(2015)历城执字第 2282 号),依法转让给史振英,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债务人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史振英履行全部义务。
济南市历城区润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司与史振英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现将我司对你方所享有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项下全部债权(执行案号为:(2015)历城执字第 2282 号),依法转让给史振英,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债务人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史振英履行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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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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