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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诉业务专项示范培训班开展

  • 日期: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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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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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23日至12月2 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在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潍坊分院(青州)开展全国公诉业务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专项示范培训班。高检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信息技术中心主任赵志刚、司改办主任王光辉、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董桂文等领导和专家分别授课。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环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宋文娟,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宗智,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何庄龙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参加或陪同活动。

    此次培训是高检院在年度培训任务之外安排在我省的一次全国性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专项示范班。主要是围绕公诉业务素能的提升,对刑法理论前沿、疑难问题实务认定、证据审查、法庭辩论等进行深入研讨。同时,国家检察官学院还结合潍坊分院作为全国教学实践示范的培训基地,实地探索了高检院与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在教学科研、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来自全国29 个省(市、区)公诉部门的业务骨干共计157名学员参加了培训。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