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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7个检察院获得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

  • 日期: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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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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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报,在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中,山东上报的省检察院、青岛市检察院、东营市检察院、济宁市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高密市检察院、费县检察院等 7 个候选检察院均获得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另外昌乐县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项目还获得科技信息化单项特色工作示范项目,系在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中取得最好成绩的省份。

    高检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以来,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任组长,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王成波、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李建新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力争实现全国最多最好的奋斗目标。要求群策群力把创建工作做好,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展示全省检察工作业绩,打响山东检察工作品牌。

    创建过程中,省检察院机关全员参与,全检行动,李建新副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落实,先后听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30余次,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络员会议10 余次,明确工作任务和创建标准,逐条列明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督促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创建方案,逐条仔细研究,调高工作标杆,认真补充完善;与办公室、政治部、案管办等 19个相关部门建立联系人制度,举行定期会议,及时调度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经过近3个月的不懈努力,整理各类书面创建材料4000余页,出色完成材料申报、迎接实地考察等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在抓好省检察院机关创建工作的同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精干力量,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12 个申报的市级院和县(区)院创建工作给予有力指导。参与创建的相关市级院和基层院,将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各单位在对照创建方案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实际,体现自身特色,展示了“全视通”、“检视通”、同录中心、大数据平台等一大批科技强检应用成果,得到了高检院考察组的一致好评。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