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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员工盗窃财物抵账

  • 日期: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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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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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和办公费用,恼羞成怒的员工便偷拿公司的财务抵账。理直气壮的员工认为拿得有理,公司应当欠债还钱,自己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却不料自己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经过警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一方发钱一方归还,避免了两方更大的损失。

    3月8日中午12时,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大连工程建设局潍坊项目部报案称:2月12日,该单位用于港口疏浚施工的GPS 定位仪和海上水深测深仪被盗。

    接警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系该公司职工张某为索求公司拖欠的工资和办公费用而将GPS 和海上水深探测仪拿走,是一起矛盾纠纷。为尽快调处此次纠纷,避免对森达美港疏浚工程造成不利影响,刑警大队民警积极介入,讲明法律政策,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

    3月14日,经过刑警大队6天的协调,纠纷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公司将拖欠张某的工资及办公费用全额支付,张某将丢失物品全部归还公司,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成功化解了此次矛盾纠纷,确保了森达美港疏浚工程顺利开工。

    事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大连工程建设局多次向该局民警表示感谢。

    程增亮  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