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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警告要备案

  • 日期:20100817
  • 作者: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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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在经七纬二路口,因行人不走人行道、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交警开出两份“敬告通知书”。

    自8月16日起,济南市交警支队市中大队设计制作的《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正式开始使用,行人、驾驶人因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但驾驶人的违法记录录入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管理系统。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毛旭东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