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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振宝:嫉恶如仇从善如流

15年坚守自己的“刑警”信仰

  • 日期:20100817
  • 作者:记者 黄广华 本报通讯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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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片  本报记者  黄广华  本报通讯员  赵修婷  张鹏

    很少有人能在一个岗位上孜孜奋斗15年仍保持强烈的热爱,特别是在警察中最累最苦的刑警岗位上做出成绩并享受乐趣,施振宝做到了。

    谈起自己多年来所破过的案子,已经升任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施振宝讲述得不能再平凡,可是在他的娓娓道来中,我们仍能感受到这位把“刑警”视为一种信仰的人民警察有着怎样的炽热情怀。

曾赤手抓获三个亡命徒

    1996年,施振宝如愿以偿穿上了警服,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一线战场。2005年12月,邹城市太平镇发生一起重特大枪击案。经过近一个星期的紧张工作,办案民警得知其中的三个犯罪嫌疑人藏匿在河北秦皇岛某县。时任邹城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的施振宝连夜带领民警赶往河北,并找到罪犯的藏身之处。

    到达地方后,施振宝就往楼里冲,将其中一名正在翻箱倒柜的嫌疑人堵在屋内,当场抓获!另两名嫌疑人见势不妙,夺门而出,狂奔下楼,仓皇开车逃窜。

    想跑!施振宝把被抓获的嫌疑人交给队友,急忙跑下楼,在歹徒发动车子之际,一个箭步拉开车后门扑到车里面。穷凶极恶的嫌疑人见有警察追赶,其中一人从身上掏出一把刀子刺向施振宝,另一歹徒开车加速逃窜。施振宝在车内与歹徒展开了近身搏斗,另有民警驾车一路狂追,上演了一幕只有在好莱坞大片里才能见到的惊险场面,终于在追出3里路时将歹徒的车逼停。

    在车内跟歹徒搏斗的施振宝抓住一个机会,一个抄手将其中一个歹徒的手腕扣住,同时飞起一脚将另一歹徒踢下车,其他民警一拥而上,将歹徒从车上拖下,死死铐上!

破案总是冲在最前面

    这位干了15年刑警的硬汉,即使2009年当上了刑警大队大队长,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总是冲在最前面,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总是熬到最晚,给队员们做了最生动的榜样。

    今年3月24日,邹城市刑警大队接报案称,邹城市太平镇果庄村村民冯某在其家中堂屋内,向其三爷爷冯传启强行索要100元钱未果,遂从厨房拿一把菜刀在屋内地板砖上乱砍,恐吓冯传启,后对其拳打脚踢,随后将其拖至院内用开水浇其臀部和颈部,将烫伤的皮肤残忍撕下,又朝其面部猛跺几脚,看其还在喘气,又从厨房内抬出煤气罐,对其口鼻放煤气致死,手段极其残忍。

    接到报案后,施振宝马上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冯某已经爬上自家屋顶,身旁有一煤气罐,手里挥舞着刀子,扬言“谁靠近就弄死谁”,气焰十分嚣张。由于天色已晚,围观群众众多,如不将其尽快制服,会造成很坏的影响。施振宝一边安排民警与其谈话,吸引冯某的注意力,一边带领两个民警悄悄绕到屋顶靠近冯某,趁其不备一个箭步上前将冯某扑倒,在另外两个民警的帮助下将其制服。

铁血硬汉也有侠骨柔情

    对犯罪分子嫉恶如仇,而对人民则一腔赤子情怀。施振宝针对邹东山区农民生活贫困的情况,多次带领工作组走访受害困难农户,救助困难家庭、失学儿童,个人累计捐款36000余元。在办理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时,施振宝带领干警几次远赴云南,行程上万里,破获特大跨省贩卖婴儿大案,案中解救的男婴大部分回到父母身边,唯独叫“毛毛”的婴儿至今未能找到自己的亲人。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温暖的环境,施振宝多方联系,将他寄养在一居民家中,定期给孩子送去生活费、奶粉、衣物等生活用品,让他得到家庭的温暖。

    由于成绩突出施振宝连续7年受到邹城市委、市政府嘉奖,连续五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评为济宁市公安系统“破案能手”,2005年被评为邹城市十大杰出青年。2007年被授予邹城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刑警大队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下属四个中队全部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一级刑警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