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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穴没有发票经查原是非法

工作人员提醒:要到合法经营的陵园选福地

  • 日期:20091127
  • 作者:记者 喻雯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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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喻雯

    本报泰安11月26日讯“最近我选了块福地(墓穴),但墓穴经营单位没有出具正式发票,只给了个交款收据,我的心里很不踏实。后来经咨询民政部门了解到,我买的是非法墓穴。”泰城市民李女士说。有关人员提醒,要到合法经营的陵园选福地。

    据市民李女士介绍,她拿到收据,等到陵园办完了相关手续后,还是没有拿到发票,现在想退也不能退了。她后来咨询民政部门了解到,她买的墓穴是非法的。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泰安市公墓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指出,目前泰城周边的确存在一些私自非法营建、非法销售墓穴的现象,有关部门正在清理整顿中,有一些已被列入重点整顿对象,并发布了《关于取缔泰城周边非法公墓(墓地)的通告》。工作人员称,合法经营性公墓需要由省及省以上民政部门批准,经过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办理征用土地证书后方可施工建设,再经省民政厅验收合格才能允许对外经营。合法经营公墓应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进行运作,对客户要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工作人员提醒,墓穴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这类商品的购买应保证消费权益得到永久法律保护。消费者在非法经营公墓单位购买的墓穴不受法律保护,后果应由客户承担。据了解,目前,泰城合法公墓经营单位只有泰山长安园和泰山冠邑陵墓公园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