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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查职工个人津贴补贴

主要针对事业单位,工资专用账户不备案将被处罚

  • 日期:20091127
  • 作者:记者 刘大正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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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大正

    本报11月26日讯 事业单位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将被“过筛”。26日,记者从青岛市有关部门获悉,青岛市将对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各种津贴均在检查之列。

    今年上半年,青岛市政府出台了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建立了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和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制度,要求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在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进行分配。为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近期青岛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2009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据介绍,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青岛市属事业单位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各单位工资专用账户的支付情况。检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工资总额执行情况认真自查,实事求是按要求报告。

    按照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凡超出年度工资总额进行分配的,人事部门将把本年度超出部分从下一年度总额计划中扣除;对于不通过备案的工资专用账户支付且未及时整改的,由审计、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及借机私分、侵吞国有资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者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各工资发放银行要履行工资专用账户协议,严格按照协议支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共有4800余家事业单位,共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万余人。事业单位现行的岗位主要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型。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岗位工资主要由岗位等级来定,岗位越高,该项工资就越高;薪级工资则与工作年限直接挂钩,工作时间越长,工资就越高。津贴补贴方面,各个事业单位不尽一致,比如有工作补贴、生活补贴、警衔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