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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上当受骗不再投诉无主

展会买假货可向主办方索赔

  • 日期:20091127
  • 作者:记者 李真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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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真

    本报11月26日讯 年底临近,各种名目的商品展销会也多了起来,消费者一旦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展销会结束后往往投诉无主。26日,记者从潍坊工商部门了解到,展销会上出售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找举办方索赔,如索赔无果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到展会“扫货”,经常会遇到以次充好的不合格产品,等消费者发现后,销售商已不知所去。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在展销会上买到假冒名牌、劣质商品后投诉无主的情况,今年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展会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展销会出售假冒名牌、劣质商品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奎文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各种展会的增多,一些举办方为招揽参展商和观众,动辄把其举办的展会冠以“国际”、“全国”等好听的名堂,或者打出“空前优惠”等诱人的字眼。一个行业的产品展会,却出现多个行业的货物,产品五花八门,很容易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因此,消费者在展销会购物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一旦发现权利受损,即使展销会经营者撤展,也可以向主办方索赔,如索赔无果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