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齐鲁晚报>今日烟威-威海 J12

小高层一个单元仅住两户 入住率低卡住供暖热流

楼房无暖气房主租房过冬

  • 日期:20091127
  • 作者:记者 许君丽
  • 来源:齐鲁晚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许君丽

    本报威海11月26日讯市民李先生去年4月份买了一套新房,当年冬天没有通暖气,本以为今年冬天可以供暖,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所在的单元竟只有两户人居住,远远达不到供暖所需的入住率。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舍家租房在外过冬。

    据李先生介绍,他是2008年4月份买下了位于青岛中路天润大厦A栋的房子,这是一栋11层高的小高层。去年冬天,开发商未与供热企业协调好,未能供暖,李先生一家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今年,与李先生邻近的单元通上了暖气,可李先生所在的单元迟迟不见动静。为此,李先生找到了物业,物业却将责任推给了供暖企业,供暖企业让李先生咨询开发商,开发商又将责任推了回来。无奈之下,李先生给市长信箱写了一封信。有关部门根据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李先生所居住的楼供暖设施安装好了,但李先生所在的单元仅有两户人家入住,入住率太低,即使供暖也达不到合适的室温,所以没有供暖。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李先生无奈之下,只好舍家在外租了一套房子过冬。

    记者从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了解到,今年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不少。以城中村改造回迁为例,很多居民都能分得两套房子,但往往只能居住一套,闲置一套,这就给供暖企业造成难题。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热力科的陶泽民科长告诉记者,威海各大供暖企业供暖入住率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按惯例一般是40%左右,由于供暖是一个水循环的过程,如果入住率太低,管道散热较快,很难达到标准的室温要求,供暖的话企业亏本,不供的话市民难过。26日下午,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专门召开会议,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陶科长表示,经过讨论,各大供暖企业表示将尽量保证市民供暖,但如果入住率过低市民仍坚持供暖的话,如室温达不到标准,供暖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