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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烟台215家旅行社将投责任险

  • 日期:20091127
  • 作者:记者 苗华茂 通讯员 宋淑香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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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苗华茂

    □通讯员  宋淑香

    本报烟台11月26日讯26日,记者从烟台旅游局获悉,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烟台要求全市范围内的215家旅行社此次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届时,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食物中毒等以往具有争议的情况,现在都会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赔偿限额也将从目前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

    烟台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堪称旅游行业的“交强险”,也可以说是旅行社必须要上的强制保险,它的实行使旅游活动中出现的事故责任更加明晰,赔偿效率也将得到大幅提升,对旅行社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件好事。此外,由于旅游产业链条较长,涉及组团旅行社、地接旅行社、旅游车出租方、景点等多个责任主体,一旦发生事故,确认是旅行社责任的,保险公司就要给予赔偿。

    烟台妇女国旅王经理介绍,他们旅行社将从明年起加入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今后在接待旅游团队时如发生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比较难界定的情况,如果该由旅行社负责,那么将会由保险公司赔付给游客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的保险金。

    市民秦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以往的旅游过程中偶尔会遇到旅游行程延误的情况,让人感觉非常头疼,毕竟有的时候责任不在游客或旅行社,因此两方都觉得很委屈,谁也不愿承担损失,不知这一情况是否能得到改善。

    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提供了5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供旅行社选择。比如,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旅行取消的,造成的损失可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