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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将分三档

  • 日期:20091120
  • 作者:
  • 来源:农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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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每户每月拟定87度

    据悉,本次调整并不针对居民用电,但民用电价将最快在明年一季度起做出阶梯式调整。

    另据介绍,我国长期对居民电价实施低价政策,而国外居民用电大概为工业电价的1.5-2倍。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电价为每千瓦时 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因此,居民用电也在酝酿改革之中。据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透露,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次,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据悉,这一标准将根据地区差异有所不同。例如日本这一标准目前为120度,韩国为100度,埃及50度。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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