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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 先护古村落
日期:20090522   作者:   来源:农村大众
 
    蒋高明

    蒋高明:1964年9月16日出生于山东省平邑县,1993年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 1991-1992和1995-1996 分别在英国利物浦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从事恢复生态学与全球变化生态学合作研究。现为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博导,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人与生物圈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研究兴趣在恢复生态学、植物生理生态学,全球变化生态学,生态系统管理等。在国内外发表论文 150余篇,主编与副主编专著8部。

    驱车沿京沪高速公路往南行驶,沿途北京、 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一带的村庄呼啸而过。春天,油菜花染黄了江北的田野;夏天,公路两旁是绿油油的庄稼;秋天,沉甸甸的玉米、谷穗等待收获;冬天则一片银装素裹。如此美景,仿佛这就是我们当年努力追求的“希望的田野”。

    然而,与现代化的高速公路极不协调的是,传统的乡村自然和文化生态正在悄然消失。有着浓郁乡村文化底蕴的宗祠消失了,当年村里文化人撰写墓志铭的石碑,被砸破做了房子的基础。弯弯的小河竟学着城里的样子给取直了,还铺上了水泥。更难看的是乡村的建筑,红砖红瓦,红红的一片。

    中国的乡村建筑原本是非常有特色的:北方的四合院,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西北的窑洞,西南的“干栏式”、闽南的圆形“土楼”,堪称世界乡村建筑的典范,与西洋的乡村建筑各呈千秋。至于那些世家院落,乡村祠堂,道观与寺庙更使美丽的乡村增添了古朴的色彩。然而,在最近的田野调查中,我发现这一切正在消失。传统建筑被认为土气,换上了上面看到的“军营”,或者风格一致的方块“二层楼”。

    当年的辜鸿铭说过一句气话:“中国人不懂得古董的价值,才卖给外国人。”这话放在 80年后的今天,在很多地方竟变成了“自毁家园”。

    目前,我们对古村落的保护缺乏合理的规划。一些农民以为老的东西不值钱,而一味追“新”求“异”,竟然将明代的外墙面糊了水泥,贴了瓷砖;更有甚者,推倒了重来。在浙江温州考察时,笔者见到富裕起来的农民第一动作就是拆老房子,好像是老房子让他们受的穷。然后,比赛着盖高楼,一家比一家高,高的达七八层,三四口之家哪用得了!楼房沿公路一字摆开,成了农民“斗富”的粗劣展品,让人不愿“忆江南”。而新建筑一点风格也没有,火柴盒子样式为主,与古香古色的老房子比起来逊色多了。

    乡村需要保护的东西很多,除了传统的建筑文化,还有那些“活”的文物,即古树和大树。北京门头沟灵水村是建于辽金时代的古村落,大多为古色古香的三合院、四合院。由于该村古老而多庙宇,村内多古树名木相伴。最著名的是两棵“古柏奇观”,一是“榆柏合抱”(在古柏粗干下部的大杈中,生长出一棵高大的榆树来);一是“桑柏合抱”(在古柏躯干的树洞中,生长出一棵桑树来),两棵柏树均为金代所植。然而,笔者前去调查时却发现,“榆柏合抱”的榆树开始枯死,“桑柏合抱”的柏树出现了干梢。随着灵水村知名度扩大,一些电影导演选择灵水村作为拍摄外景地,虽然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但是不当,如用石头将根系全部封闭起来不利于古树保护。树木明显因地下水下降和营养缺乏而衰落,但是村里没有人工扶壮的费用。

    另外,非常值得忧患的是,愈演愈烈的“大树进城”正在使村庄里的“老槐树”面临着一场浩劫。

    笔者建议,在建设新农村的具体实践中,先将那些有着浓郁乡村风格的古村落、老村落,像自然保护区那样严格保护起来。做好规划,先确定什么样的地方不能动土。决不能为了所谓政绩和建形象工程,将古村落推倒了建高楼。要专门为保护古村落和老村落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约束头脑发热者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拿古村落、老村落“开刀”。如是,一方面国家保留了古村落和老村落,另一方面,农民开发乡村旅游致富也有了物质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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