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全省的情况各不相同,这么巨大的工程如何展开?
徐启峰(省建委村镇处处长):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
记者:农村住房建设大约能分为几大类?
徐启峰 :主要可根据六种情况分类实施。
一是撤村建居型。城中村和城边村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发展。
二是小城镇集聚型。乡镇驻地村庄要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做大做强。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率先启动。
三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在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要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四是村庄整治改造型。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其中空心村要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
五是逐步撤并型。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要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整村搬迁,原村址复垦。
六是整体迁建型。对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压煤区、水库库区、黄河滩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记者:农村危房改造中遵循哪些原则?
徐启峰:在危房改造中,也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镇、村集体有闲置房屋的,可用于安置危房住户;村内有空闲房屋的,可由村集体出面租赁,安置危房住户;对结构尚好的危房,可更换部分构件,采取工程方法修缮加固,确保居住安全;对鳏寡孤独人员可通过新建和扩建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安置,对残疾人家庭可使用助残资金支持;进行村庄整体改造或迁建的,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配套建设部分周转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问题,对购房、建房有困难的贫困农户,可由政府或村集体予以一定扶助;对规划保留村庄中年久失修、残损破旧、无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帮助农户拆除旧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择址新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本报记者 王德贞
实习生 高文慧 曲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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