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身份开办银行卡给诈骗集团使用

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2020-10-20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报
  农村大众报沂水讯 (通讯员陈玉全 李大伟)10月14日,沂水刑警大队联合开发区、高桥派出所成功打掉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团伙,抓获张某某、任某某、董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10月14日,沂水县公安局根据前期掌握的案件线索,精准布控出击,在沂水县城某出租房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任某某、董某某3人成功抓获,当场查获银行卡、手机卡、财物账簿等涉案物品一宗。现查明,自2019年12月以来,上述3人利用虚假身份证明开办100余套手机卡、银行卡等,非法提供给外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使用,非法获利十余万元。
  编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近年来,随意买卖银行卡、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等,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希望大家莫贪图小利,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