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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部门每月巡查,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018-11-30 作者: 贾义乾 李国安 谷贵贤 孙欣 来源: 农村大众报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县城小区越来越多,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嘉祥县以前物业公司多为当地一些小公司,服务差、管理不到位,这几年随着国内、省内一些知名物业公司的入驻,客观上推动了当地物业管理的发展,却也凸显出一些问题。
  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嘉祥县将今年定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年初即组织县督查办、房管局、城管局和嘉祥街道等部门,赴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物业管理,而后组织全县40余家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进行物业管理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出台了《嘉祥县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嘉祥县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和《嘉祥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对无人管理和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进行分类施策、逐步推进,确保物业管理良性运行。县房管局作为全县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每月定期进行巡查。
  据了解,每月月底,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抽调县房管局、督查办、人大、政协、消防大队、城管局、公安局等11个部门约2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巡查团,巡查考核全县45个物业管理小区,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嘉祥县房管局局长李先华介绍,综合评分结果每季度要在相关媒体平台和各小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县物业主管部门对排名后三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督导整改,连续三次排名均无提高的可降低其星级收费标准,或建议业主委员会更换新物业服务企业。3月开始,嘉祥已开展了8次物业管理巡查,每个小区的环境都有了显著改善。
  在对物业公司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嘉祥县还对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实施一系列措施。“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在管理上偷工减料,最后只能是恶性循环。此前有几个小区就是陷入这种恶性循环,最后无人管理。”李先华说,嘉祥将拒不缴纳物业费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中,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律师函、送达传票、纳入征信体系几个步骤,催缴物业费。
  “业主交上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就必须按照你收缴的物业费标准实施管理,如果服务不到位,完全就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对其解聘。”李先华说,要解开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死扣”,就得“两头抓”。下一步,嘉祥县将会成立物业管理协会,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对于因服务业绩较差或年底综合排名靠后被业主大会解聘的服务企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一年内不准其参与嘉祥县境内的物业管理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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