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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条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最高法:从严从快惩处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018-11-08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报
  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分为7个部分,共45条,在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规定。
  《意见》提出,要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要求,保护农村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依法依规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法定权利。依法依规调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大力支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依规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资源转变为资产、资金转变为股金、农民转变为股东而形成的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对于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行为,依法认定无效。
  《意见》要求服务和保障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依法妥善处理乡村邻里纠纷,弘扬守望相助、崇德修睦的乡邻美德。通过司法审判引导农村摒弃高额彩礼、干预婚姻自由、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乡村和谐家庭、美好家风建设。
  农村群众对司法最基本的需求是维护乡村安宁、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意见提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等。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意见同时提出,依法妥善审理耕地保护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严格依法限制高利贷,加大对变相收取高息行为的审查力度,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在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意见提出依法依规保护村民自治权利,审慎把握村民自治与国家法治之间的边界,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建立健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整体合力。
  《意见》还指出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人格权,保护农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着力保护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农村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加大乡村地区人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防止简单以村民自治为由剥夺村民的基本财产权利。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既入得了城、扎得下根,又回得了村、稳得住心。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三农”的能力。积极助力精准扶贫,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