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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补偿水平

2016-11-10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
  农村大众报威海讯 (通讯员尹凯)威海市人社局深入领会国家和我省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切实明确主体责任,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为着力点,提高贫困人口大病报销待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
  居民大病保险是威海市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20-30万元的基础上,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再补偿政策。按照省统一规定,2016年度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在此基础上,市人社局还积极协调商业保险公司,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宽了业务受理渠道,将居民大病保险纳入“一体化”报销流程,确保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费用即时报销。第一,不限报销时间,商业保险公司在工作日随时受理农村贫困人口的报销资料。第二,出院即时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在威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的部分可一步到位、即时结算。第三,就近即可办理,符合报销政策的农村贫困人口不受参保地限制,不必到经办机构审核,只需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在享受更高水平医保待遇的同时,减轻了事务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