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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家庭农场风生水起

五农场上榜省级示范场

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滨州市先后出现了一批从事粮油、蔬果、水产、畜禽等多种形式的种养规模经营主体,形成了一大批家庭农场雏形

  • 日期: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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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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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已达300家,图为位于滨州经开区的鸿升家庭农场

    ◆记者 田丽凌 通讯员 王强

    5月19日,从滨州市农业局获悉,省农业厅公布100家山东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滨州市5个家庭农场上榜。

    这5个家庭农场分别是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升家庭农场、惠民县格林春天家庭农场、滨城区兄弟苗木种植家庭农场、博兴锦秋办事处盛宇家庭农场、无棣普天家庭农场。根据《开展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基本要求是基础条件完备,包括主体规范,家庭农场必须完成工商登记一年以上;场所齐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设施配套,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生产过程机械化,主要产品品牌化,所销售产品拥有注册商标,实行品牌化经营,产品销售订单化。生产规模适度,从事大田种植的种植业,粮食作物连片种植面积在100-300亩,设施种植的,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畜牧业:生猪、羊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达到100头以上等。示范带动效果显著,经济效益好,亩均产量高于本县(市、区)平均产量10%以上,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0%以上;带动能力强,生态效益好。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滨州市先后出现了一批从事粮油、蔬果、水产、畜禽等多种形式的种养规模经营主体,形成了一大批家庭农场雏形。截至目前,经县工商部门、农业部门认定、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300家,已在农业部门认定的达到176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7.5万余亩,平均每个农场流转土地面积250亩;家庭劳动力数量达到1156人,涵盖了粮食、油料、蔬菜、瓜果、水产、畜禽等主导产业,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204家,畜牧业家庭农场35家,渔业家庭农场8家,种养结合家庭农场34家,其他19家;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7920.94万元,100万元以上的63家。

    该市制定各项措施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截至2014年底,全市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551.34万亩,流转面积119.76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21.7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为发展家庭农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