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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下月15日实施

  • 日期: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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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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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 李昶君 通讯员 庞志强 钱凤国)15日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行动计划”暨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上获悉,今年来,淄博市19处煤矿实现安全生产,将有5处实施安全关闭。会上,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以琦表示,淄博市每年达4000万吨的耗煤量约占全省的1/9,由此带来的扬尘污染、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排放成为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减少燃煤污染、促进煤炭的清洁利用,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起草了《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并于8月15日起实施。

    《办法》共26条,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煤炭清洁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改、交通、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协调促进、交通运输监管、污染物监察监测和煤场布点规划等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