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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家银行成自律机制基础成员

利率市场化初现曙光

  • 日期:20140711
  • 作者:记者 庄会晓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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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出现,对市场而言无疑是个利好,其可转让的特点很重要,对于资产组合的种类来说更加灵活丰富

    ◆导报记者 庄会晓 济南报道

    日前,平安银行、光大银行等93家银行各项指标均达标,成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称“自律机制”)的基础成员。

    据悉,自律机制的成员可申请参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LPR)场外报价、发行同业存单等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

    “自律机制的扩围只是利率市场化的 ‘引子’,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才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关键一步。”业内人士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接下来即将推出的个人和企业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中,自律机制的成员们将拥有先行先试的资格。”范围愈广报价愈准

    据了解,此次被吸收为基础成员的93家银行,包括了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联社、外资行等多类型机构。其中上市银行包括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至此,沪深股市16家上市银行均已成为自律机制成员。

    此外,上述93家银行中,还包括在香港上市的重庆银行、徽商银行、重庆农商行。

    专家认为,参与到自律机制中的商业银行越多,越利于形成更准确的利率报价,扩大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保持市场相对稳定的基础。

    导报记者了解到,基础成员享有自愿参与、自由退出的权利,可按照人民银行和自律机制的有关规定,申请参与Shibor和LPR 场外报价、发行和交易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并享有参与其他相关业务的权利。

    事实上,自律机制成员分为基础成员和核心成员。10家银行成为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分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国开行、中信银行、招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

    “核心成员的综合实力较强,系统重要性程度高,市场影响力以及自主定价能力等综合实力显著。”业内人士分析说。

    某商业银行高管向导报记者透露,银行成为自律机制的成员,重要的是能够在未来推出的个人和企业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中,拥有先行先试的资格。大额存单成下一步

    中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在日前举办的三季度经济金融展望报告发布会上表示,大额存单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改革措施,是利率市场化的必然步骤,目前央行就额度问题在征求意见。

    日前桂林银行在其获得自律机制成员资格的公告中就表示,“预计下一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将获得大额存单业务的发行资格,大额存单将成为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产品,是商业银行未来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

    一名金融业分析师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利率上涨,存款正不断从银行流出,转入收益更高、同时风险也更高的金融工具。此时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出现,对市场而言无疑是个利好。虽然大额存单的利率不会高于银行理财,但可转让的特点很重要,并且转让的价格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对于资产组合的种类来说更加灵活丰富。

    另外,上个月底,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提出,从7月1日起,商业银行现有的存贷比计算口径时,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将列入存贷比分母项。所以,即将推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将和普通储蓄存款一样,被计入存款总额,将直接作用于银行的存款现状。

    “大额存单的流动性优势对客户非常有吸引力。”上述商业银行高管对导报记者说,“随着更多的银行加入自律机制,下一步再推出大额存单业务,利率市场化可谓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