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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济南槐荫化工总厂等4户债权、1户应收账款及1户股权处置公告

  • 日期: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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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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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济南槐荫化工总厂等4户债权、1户应收账款及1户股权

    所在地:济南城区

    资产总额:债权本金2710.1万元及利息9473.38万元、应收款本金291.99万元及违约金32.5万元、济南司普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46.47%股权

    债权情况:截止到2014年6月2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持有的对济南槐荫化工总厂债权(本金1142万元、利息7294.94万元)、对济南市槐荫区经济开发投资总公司经贸分公司债权(本金857.1万元、利息1454.55万元)、对山东省鲁建房地产总公司债权(本金467万元、利息493.95万元)、对济南市槐荫区经济开发投资总公司债权(本金244万元、利息229.94万元)。本次拟对上述4户债权本息进行处置(2014年6月20日后产生的利息也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应收款情况:2003年,济南市槐荫区经济开发投资总公司从我办购买不良资产包(包括山东省金日天然饮食机制造厂、山东华强稀土金属镝厂、山东海联环保设备厂等3户贷款债权),总价款为650万元,至今尚欠我办款项291.99万元、违约金32.5万元。本次对该应收款及违约金进行处置。

    股权情况:我办拟对持有的济南司普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46.47%股权进行处置。

    详情请见我公司网站(www.gwamcc.com)或与我办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对上述拟转让项目组包或单户处置均可。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7月2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凤刚

    联系电话:0531-82079775,

    传真:0531-82079760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傅强

    联系电话:0531-8207979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