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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油品销售引入民营资本

央企试水透露“改革信号”

  • 日期:20140221
  • 作者:记者 戚晨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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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记者 戚晨 济南报道

    中国石化(600028)19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议案》。根据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针对这一议案,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曹建海20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石化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探索,目前只是一种改革信号。“央企改革的重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分开,通过股权改革能够转化为一个走市场经济路线的现代化企 业,这也是央企改革的意义所在。”他还表示,目前仅就中国石化发布的董事会议案来看,很多问题还是未知的、不明确的。”

    “央企改革最主要的是明确央企应当与民营企业共同竞争,在同一起跑线上。市场准入也应当放开,公平竞争。但对石油行业来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目前只是一种探索。”曹建海说。

    议案提出,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上限为30%。针对这一数据,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导报特约评论员徐逢贤认为,最高上限不能超过15%。

    徐逢贤表示,从经济规律来讲,石油资源在整个世界上都属于专项性资源,一般都是由国有企业掌握或控股,这对各国的石油安全和经济稳定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50%以上的石油都需要依赖进口,如果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那么石油安全问题就会出现隐患。此次中国石化针对混合所有制经营出台议案,从商业模式来讲是应该鼓励的,但应该从一些小型油井、产业链商业合作或者三级子公司入手,而不是直接从产业上游入手。徐逢贤认为,中国石化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值得鼓励,但引入民资的比例及具体操作还需要经过反复琢磨,从全局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