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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刘迪两罪并罚被判11年零6个月

齐能化工集资上市神话破灭

  • 日期:20131209
  • 作者:记者 宁佳彦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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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与一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同的地方在于,该公司曾高调涉足资本市场。在集资过程中,齐能化工举牌ST 长信被刘潮山反复说成是上市,但所谓上市只不过是其融资的名目

    ◆导报记者 宁佳彦 聊城报道

    在聊城当地,已经没有人记得齐能化工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了,但是如果提起刘迪,还是有很多人会说:“哦,不就是那个集资说要上市的公司老板?”

    名噪一时的“齐能系”曾因在资本市场连续举牌ST长信(600706)(现更名曲江文旅)和新疆天宏(600419)而备受关注,不过此事却已惨淡收场。

    “根据法院程序,最后裁定被告人刘迪有两条罪名,第一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万元。第二条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罚金20万元。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判处罚金70万元。”6日,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案件主审法官许成僖这样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犯罪数额达12亿元

    “这个案子是在青岛主审的,我们这边的区法院负责审理一部分。”东昌府区经侦支队的工作人员说。据她介绍,该案在移交法院之后曾经补充过几次材料。进入审判程序之后与经侦的关联已不大,他们并不掌握具体的涉案金额和投资者数目。

    不过,由青岛市市北法院审理认定的犯罪数额达12亿元,在侦查阶段登记的投资人多达7000人。但在聊城当地,相应的数额并未披露。

    “这个案件是非公开审理的,所以不能向外透露太多的案件情况。”在审判法庭三楼的走廊里,导报记者终于拦下了东昌府区法院一位对此案熟悉的韩姓庭长,不过据他透露,刘迪还可以在下周一(9日)之前提起上诉。

    今年5月29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审理该案,根据上诉的截止时间推断,宣判的时间距审理相隔近半年。

    时间回溯至2007年7月份,当时,刘迪与其父亲刘潮山(已去世)等人先后成立青岛东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鑫汇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及青岛分公司、天津润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分公司、青岛中融合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发(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家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港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2010年8月至12月,齐能化工分3次增持ST长信的股票,并在耗资1.2亿元之后获得ST长信10%的股权,成为了ST长信第二大股东。而就在这期间,齐能化工完成了一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扩充到5072万元。也正是在这次增资之后,齐能化工完成了对ST长信股权的第三次买入。

    2011年10月,刘迪控制的另一家公司青岛英图石油有限公司斥资4000万元,从二级市场大举买入ST天宏的股票408.52万股,占总股本的5.09%。

    然而,两次高调举牌之后,齐能化工此前扬言的借壳上市始终未能兑现,重组方案也未见出台。此后,更有内部人士举报公司资金链断裂。于是,公司非法集资的过程开始浮出水面。

    “齐能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侦查、审理分别在聊城市和青岛市,其中,该案主犯刘迪等人的审理在聊城市。就在11月28日,青岛市市北法院对“齐能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宣判人员达89名。

    非法集资不受保护

    那么,两地宣判之后,被害人是否能够讨回自己的存款呢?齐能化工旗下到底有多少资产,资产的现状及变现能力又如何呢?

    许成僖表示,因为是刑事案件的审理,其他事项未有涉及,并且也不能再透露更多。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树森对导报记者分析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是以伤害罪对被害人带来的直接损失进行索赔要求,而非法集资罪的被害人一般情况下会另案诉讼 。”

    事实上,该案是较为典型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维权难等特点。非法集资行为人往往以许诺高额回报,为银行同期利息的数倍,或隐瞒真实情况花言巧语迷惑债权人。由于债权人所获信息有限和缺乏有效保证,其投资具有极大的风险性。一旦出现问题,债权人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他常见的非法集资形式还有,企业和个人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民间会、社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以及担保、典当、投资咨询、房地产中介等机构超范围经营,向公众进行融资或者成为资金掮客,在社会上组织吸收资金,放贷给他人从中牟利。

    据了解,此案与一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同的地方在于,该公司曾高调涉足资本市场。在集资过程中,齐能化工举牌ST长信被刘潮山反复说成是上市,而齐能化工离上市相距甚远,所谓上市只不过是融资的名目。

    刘潮山2010年曾声称:“我们公司成立时,就承诺过一定会上市。从走过的历程看,我们的承诺都能兑现。3年内要实现3家公司上市,明年必须完成第二家。到时候坐在家里,电脑键盘一敲,钱就来了。”2011年10月,刘迪又举牌新疆天宏,也是为了配合其父子再实现一家公司上市的所谓承诺。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聊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公室主任刘爱军说,“居民和公司应当选择正当的投资渠道,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投资一定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要因贪小而失大,最终导致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