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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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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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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规范出台

    医疗项目定价不得分开收费

    导报讯(记者 牛其昌)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据了解,上述《通知》规定,2012年版《规范》所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终级项目,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收费。新版《规范》尽量将一次性医用耗材纳入项目打包收费,严格控制了允许向患者单独收费的耗材品种和数量。

    《通知》还规定,各地不得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区分方法或试剂制定检验类项目价格。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新旧项目价格水平衔接,在2013年年底前向社会发布具体实施意见。

    据了解,新版《规范》是在2001年版和2007年版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情况修订而成的,具体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断等11章内容,较现行规范新增“康复医疗”一章内容。

    山东高考录取今年设5个批次

    专科一、二批合并

    导报讯(记者 曹凤芹)山东省教育厅昨(10)日公布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与去年有所不同,今年我省本专科录取分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专科(高职)一批与专科(高职)二批合并为专科(高职)批。

    《意见》明确,今年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采用征集志愿模式。

    《意见》规定,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含独立学院),均可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高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生计划一旦向社会公布,不允许随意变更,严禁任何高校超计划或计划外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