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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微金融”

  • 日期:20100306
  • 作者:记者 赵琳 魏然 董卿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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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琳  魏然  董卿

    “有报告指出,去年全部新增贷款中,有超过半数是由中小企业获得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有很多中小企业反映资金不足,嗷嗷待哺呢?”

    3月4 日上午,在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经济组的分组讨论中,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被朱镕 基称为“算账专家”的刘克崮发出如上疑问。“问题在于,我们的统计数据放大了‘中’企业的强,掩盖了‘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弱。”刘克崮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对比中外货币政策,应该调整企业划分标准,政策要更多地聚焦小企业和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大力发展“ 微金融” 。

    “现在统计的很多数据并不是中小企业的,而是“中”企业的。”刘克崮表示,按照现行划分标准, 99% 的企业都被归为中小企业,很多城市商业银行都可以自称已把所有贷款都发放给中小企业了。其实中国的大企业是国家的大企业,“中”企业其实是省市大企业。“数据很容易掩盖小企业和微企业获得贷款数额过少的现实。”刘克崮认为,官方数据显示,中国大概有3000万左右的个体户,实际上接近5000万户;另外我国99% 以上的农民从没有在银行贷过款,显示出统计数据在这方面的薄弱。

    记者了解到,国际上近4/5 的国家和地区在小企业中专门划分出了微型企业,政府对这些微型企业在税收、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了更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针对性强,效果好,对企业的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刘克崮提出,在中国,对中小企业进一步细分是十分必要的,这样能更清楚地反映我国企业规模结构的真实情况,突出支持重点,将扶持政策惠及中国最多数也是最弱势的小企业和微企业。

    要破解小企业、微企业融资难,必须大力发展“ 微金融”。刘克崮提出,微金融是为小企业量身定做贷款产品。“国家开发银行2005年引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个人贷款模式,先后与包头、台州等 12个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合作开展微贷款业务,累计发放微贷款6万笔,金额超过 50亿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到目前为止,这是一个很好的‘试水’。”

    “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针对农村的微贷政策,已经初步确定:农户贷款5 万元以下免利息税;对于农信社征收3% 的营业税,低于全国5% 的标准。”刘克崮表示,正在考虑是否把这个优惠政策扩大到其他机构,比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调动相关金融机构的发放微贷的积极性。

    在国开行担任副行长期间,刘克崮主要分管微贷业务。让他欣慰的是:2008年国内村镇银行只有几十家,去年末已发展到了一百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也由 2008年末的200户发展到了现在的千户左右。小企业、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的融资环境在迅速改善。”

    (本报北京3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