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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2022-08-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的购买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联 系 人:曾经理
  联系电话:0531—86995375
  电子邮箱:zenghu-qd@coamc.com.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2114室
  邮编:250014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532—58760775(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895572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07929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2年8月23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济南鑫茂新兴科技
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人民币 248,000,000.00元 21,141,300.00元 抵押物:
抵押物1: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权属土地,土地性质为城市地带工业用地,位于济南化工产业园梓东大道西侧、鑫源大道南侧,面积165.5亩,土地证号天桥国用(2013)第0400027号;
抵押物2: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鑫茂·齐鲁科技城一期建设项目,面积12.09万平方米。
保证人: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化工产业园有限公司、济南北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杜克荣、赵现美、孙昭慧、杜娟及杜雪健。 本项目现已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已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并承担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的购买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联 系 人:曾经理
  联系电话:0531—86995375
  电子邮箱:zenghu-qd@coamc.com.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2114室
  邮编:250014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532—58760775(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895572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07929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2年8月23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济南鑫茂新兴科技
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人民币 248,000,000.00元 21,141,300.00元 抵押物:
抵押物1: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权属土地,土地性质为城市地带工业用地,位于济南化工产业园梓东大道西侧、鑫源大道南侧,面积165.5亩,土地证号天桥国用(2013)第0400027号;
抵押物2: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鑫茂·齐鲁科技城一期建设项目,面积12.09万平方米。
保证人: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化工产业园有限公司、济南北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杜克荣、赵现美、孙昭慧、杜娟及杜雪健。 本项目现已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已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