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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闭会

2022-06-10 作者: 赵君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君 通讯员 宋涛 报道
  本报济南6月9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济南闭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江汀、孙立成、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秘书长惠新安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决议、重新确定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修改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批准2022年山东省省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红十字会条例。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王书坚、汲斌昌、傅明先、王心富、李猛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姚潜迅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洪海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孙爱军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汤占领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江敦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万云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免去段大伟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张开兴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批准任命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免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免去的其他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职务。杨东奇向有关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杨东奇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决议,加深对“走在前、开新局”光荣使命和省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领会把握,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省委整体工作布局中来谋划,确保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与全省大局同向同步,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副省长范华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记者 赵君 通讯员 宋涛 报道
  本报济南6月9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济南闭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江汀、孙立成、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秘书长惠新安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决议、重新确定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修改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批准2022年山东省省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红十字会条例。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王书坚、汲斌昌、傅明先、王心富、李猛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姚潜迅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洪海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孙爱军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汤占领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江敦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万云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免去段大伟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张开兴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批准任命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免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免去的其他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职务。杨东奇向有关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杨东奇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决议,加深对“走在前、开新局”光荣使命和省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领会把握,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省委整体工作布局中来谋划,确保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与全省大局同向同步,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副省长范华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