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首批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合作签约

2021-09-16 作者: 王凯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王 凯 实习生 贾方婧
   通讯员 闫鹏飞 报道
  本报济南讯 9月2日,山东省首批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这标志着我省此项工作进入新阶段。
  山东省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马吉祥代表省疾控中心,与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签订医防融合合作协议,全方位开展业务合作,面向驻地居民提供预防性医学服务。
  医防融合将建立起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之间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探索加快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的培养机制。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马立新介绍,在加强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的同时,在慢性病、常见病的管理方面建立“医防融合、同防同治、同攻关”的联合模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医疗服务。
  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促进医防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助力健康强省建设。此前,省卫健委发布《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医防融合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医防融合试点。
  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各项融合机制,加强疾病监测与完善救治流程。建立人员柔性流动机制,疾控中心人员主要参与疾病监测、院感防控、健康管理及公共卫生技术指导等工作,“平时”兼职参与急诊科、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儿科、健康管理中心和公共卫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工作;“战时”立即投入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建立协同监测机制。健全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制度,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疾病监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规范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第一吹哨人”作用。
  建立协同机制,共同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完善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并加强疾病死亡谱动态变化与人群高危因素关联分析。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等工作,以及医疗机构上报信息的汇总及分析工作。
  建立完善院内心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等机会性筛查流程,组织对有适应症的就诊患者开展筛查。开展重点人群患病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干预指导,探索推行医疗、运动、饮食、心理和疫苗处方“一病五方”制度,全面推广慢性病个体化管理等措施。
  同时,建立联合机制,共同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等各项院感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流程。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开展传染性疾病患者的诊断、救治或转诊,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防止传染病医源性传播。
  根据协议,试点单位将通过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人员交流和业务合作,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双方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双促进”和专业人员服务能力的“双提升”,到2023年,在试点地区建立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提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能力,培养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开展“防治管”一体化服务,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
  □记 者 王 凯 实习生 贾方婧
   通讯员 闫鹏飞 报道
  本报济南讯 9月2日,山东省首批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这标志着我省此项工作进入新阶段。
  山东省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马吉祥代表省疾控中心,与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签订医防融合合作协议,全方位开展业务合作,面向驻地居民提供预防性医学服务。
  医防融合将建立起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之间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探索加快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的培养机制。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马立新介绍,在加强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的同时,在慢性病、常见病的管理方面建立“医防融合、同防同治、同攻关”的联合模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医疗服务。
  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促进医防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助力健康强省建设。此前,省卫健委发布《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医防融合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医防融合试点。
  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各项融合机制,加强疾病监测与完善救治流程。建立人员柔性流动机制,疾控中心人员主要参与疾病监测、院感防控、健康管理及公共卫生技术指导等工作,“平时”兼职参与急诊科、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儿科、健康管理中心和公共卫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工作;“战时”立即投入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建立协同监测机制。健全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制度,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疾病监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规范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第一吹哨人”作用。
  建立协同机制,共同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完善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并加强疾病死亡谱动态变化与人群高危因素关联分析。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等工作,以及医疗机构上报信息的汇总及分析工作。
  建立完善院内心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等机会性筛查流程,组织对有适应症的就诊患者开展筛查。开展重点人群患病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干预指导,探索推行医疗、运动、饮食、心理和疫苗处方“一病五方”制度,全面推广慢性病个体化管理等措施。
  同时,建立联合机制,共同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等各项院感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流程。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开展传染性疾病患者的诊断、救治或转诊,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防止传染病医源性传播。
  根据协议,试点单位将通过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人员交流和业务合作,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双方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双促进”和专业人员服务能力的“双提升”,到2023年,在试点地区建立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提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能力,培养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开展“防治管”一体化服务,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