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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治理责任,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021-08-13 作者: 陈晓婉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陈晓婉

  7月,我省水环境治理迎来新举措:出台《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在现行纵向生态补偿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流域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对为保护水环境付出努力的上游地区,以及水环境质量受到损害的下游地区给予合理补偿。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县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水十条”为统领,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突出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面建立了有制度、有考核、有预警、有落实的工作体制,我省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碧水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2.3%,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水质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治理水环境,压实治理责任是关键。在《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础上,我省编制实施配套一期行动计划,分区域、分流域、分年度逐一明确了水质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将断面保障任务逐级细化、层层分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日常的水质管理中,对全省重点河湖水质采取日预警、周推进、月分析工作机制,研判总体变化趋势,对不达标断面予以通报、督办。针对部分断面水质波动问题,召集各市及有关责任县(市、区)座谈商讨对策措施,对情况突出的实施约谈。向各市印发了“消劣Ⅴ、防反弹、提优Ⅲ”三张任务清单,明确了管控目标、工作重点及达标期限,清单内19个断面全部如期或提前完成预定目标。
  考核中,不仅要看水质的优劣,还要看治理工作的“进步空间”。从2019年起,我省对外发布全省16个设区市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水环境质量指数“双指数”排名,既兼顾国家考核,反映各市水环境绝对质量,又考虑地区差异,客观反映各市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贡献,提升各市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对达标且升类的断面予以补偿,对超标且月度水质劣于Ⅴ类的断面要求赔偿,鼓励先进、激励后进,2020年度共下达省级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3.14亿元。
  在明确治理责任基础上,我省不断夯实水环境治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了省级层面全覆盖式的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工作,全省共完成1413条(段)37000余公里河湖岸线的排查任务,累计发现排污口40000余个,初步形成全省入河湖排污(水)口“一张图”“一张表”。
  面对汛期,我省以省河长制办公室名义印发《全省2021年度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主汛期到来前集中攻坚解决一批制约河湖水质达标的隐患问题,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经过全省上下系统治污攻坚,初步形成了“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景象。济南市小清河、淄博市马踏湖、滨州市徒骇河等作为治污典范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候选案例。
  □ 本报记者 陈晓婉

  7月,我省水环境治理迎来新举措:出台《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在现行纵向生态补偿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流域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对为保护水环境付出努力的上游地区,以及水环境质量受到损害的下游地区给予合理补偿。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县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水十条”为统领,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突出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面建立了有制度、有考核、有预警、有落实的工作体制,我省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碧水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2.3%,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水质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治理水环境,压实治理责任是关键。在《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础上,我省编制实施配套一期行动计划,分区域、分流域、分年度逐一明确了水质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将断面保障任务逐级细化、层层分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日常的水质管理中,对全省重点河湖水质采取日预警、周推进、月分析工作机制,研判总体变化趋势,对不达标断面予以通报、督办。针对部分断面水质波动问题,召集各市及有关责任县(市、区)座谈商讨对策措施,对情况突出的实施约谈。向各市印发了“消劣Ⅴ、防反弹、提优Ⅲ”三张任务清单,明确了管控目标、工作重点及达标期限,清单内19个断面全部如期或提前完成预定目标。
  考核中,不仅要看水质的优劣,还要看治理工作的“进步空间”。从2019年起,我省对外发布全省16个设区市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水环境质量指数“双指数”排名,既兼顾国家考核,反映各市水环境绝对质量,又考虑地区差异,客观反映各市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贡献,提升各市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对达标且升类的断面予以补偿,对超标且月度水质劣于Ⅴ类的断面要求赔偿,鼓励先进、激励后进,2020年度共下达省级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3.14亿元。
  在明确治理责任基础上,我省不断夯实水环境治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了省级层面全覆盖式的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工作,全省共完成1413条(段)37000余公里河湖岸线的排查任务,累计发现排污口40000余个,初步形成全省入河湖排污(水)口“一张图”“一张表”。
  面对汛期,我省以省河长制办公室名义印发《全省2021年度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主汛期到来前集中攻坚解决一批制约河湖水质达标的隐患问题,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经过全省上下系统治污攻坚,初步形成了“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景象。济南市小清河、淄博市马踏湖、滨州市徒骇河等作为治污典范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候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