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功交易——

昌乐试水土地供应“双轨制”

2021-06-02 作者: 张鹏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张 鹏
   通讯员 孙欢欢 刘 彤 报道
  本报昌乐讯 5月31日,位于昌乐县乔官镇的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开业。刚建成不久的动物园与儿童乐园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
  以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项目,2020年底被列入省重大项目库。在综合服务与儿童乐园等六大功能区建设时,遇到了企业不能及时拿地开工建设问题。
  市场不等人、竞争不等人、发展不等人,项目建设更是等不得、慢不得、歇不得。为激活农村土地资产,昌乐县按照“集约节约、盘活存量、群众受益、企业发展”原则,积极探索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保障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5月14日,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20亩土地入市交易完成。“如期拿到土地,我们能够继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增加更多参与性项目,人文与娱乐性相结合的景点,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旅游有限公司经理李志学说。
  莲花山农庄小镇并不是唯一的“幸运儿”。今年3月1日,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取得161.76亩土地使用权。3月13日,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完成办理并发放至企业手中,敲响了潍坊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功交易,可以有效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破解企业用地瓶颈,也让土地供应由原来的只靠国有土地出让变为‘双轨制’。”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龙之介绍说,很多建设项目因为迟迟不能落地,项目方不仅有较大的资金压力,还面临着市场份额缩减、错失发展机遇等不利局面。
  为了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规范化、过程透明化、审批集成化、收益共享化,入市之初,昌乐县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办法和流程,明确入市范围及条件、实施主体、入市方式、入市程序等关键环节及核心问题。
  “我们依托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对全县11个镇(街、区)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开展调查底图制作、外业调查、数据上图等工作,建立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2010年以来,依法批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约2000亩。”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学栋告诉记者,目前,结合企业发展需求,确定符合条件的需求企业26家,入市用地700亩,并计划年内推动千亩土地入市。
  据张学栋介绍,为保障农村农民利益不受损,昌乐县坚持收益共享化,确保长期收益、稳定增收,按照“同权同价”原则,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价格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金,出让收入上交县财政,因国家收益分配政策不明确,下一步相关配套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分配。
  □记 者 张 鹏
   通讯员 孙欢欢 刘 彤 报道
  本报昌乐讯 5月31日,位于昌乐县乔官镇的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开业。刚建成不久的动物园与儿童乐园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
  以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项目,2020年底被列入省重大项目库。在综合服务与儿童乐园等六大功能区建设时,遇到了企业不能及时拿地开工建设问题。
  市场不等人、竞争不等人、发展不等人,项目建设更是等不得、慢不得、歇不得。为激活农村土地资产,昌乐县按照“集约节约、盘活存量、群众受益、企业发展”原则,积极探索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保障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5月14日,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20亩土地入市交易完成。“如期拿到土地,我们能够继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增加更多参与性项目,人文与娱乐性相结合的景点,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潍坊莲花山农庄小镇旅游有限公司经理李志学说。
  莲花山农庄小镇并不是唯一的“幸运儿”。今年3月1日,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取得161.76亩土地使用权。3月13日,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完成办理并发放至企业手中,敲响了潍坊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功交易,可以有效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破解企业用地瓶颈,也让土地供应由原来的只靠国有土地出让变为‘双轨制’。”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龙之介绍说,很多建设项目因为迟迟不能落地,项目方不仅有较大的资金压力,还面临着市场份额缩减、错失发展机遇等不利局面。
  为了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规范化、过程透明化、审批集成化、收益共享化,入市之初,昌乐县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办法和流程,明确入市范围及条件、实施主体、入市方式、入市程序等关键环节及核心问题。
  “我们依托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对全县11个镇(街、区)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开展调查底图制作、外业调查、数据上图等工作,建立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2010年以来,依法批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约2000亩。”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学栋告诉记者,目前,结合企业发展需求,确定符合条件的需求企业26家,入市用地700亩,并计划年内推动千亩土地入市。
  据张学栋介绍,为保障农村农民利益不受损,昌乐县坚持收益共享化,确保长期收益、稳定增收,按照“同权同价”原则,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价格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金,出让收入上交县财政,因国家收益分配政策不明确,下一步相关配套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