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1-04-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丁兆霞 报道
  本报日照讯 《日照市公园条例》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8日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由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日照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市民对优质人居环境需求,助力打造高品质精致城市的重要实践,也是日照市首部关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日照市公园条例》内容方面最大的特色和亮点,就是在制定《条例》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譬如,规定“公园设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低碳环保的理念,体现地方特色,禁止使用影响居民健康的植物”;充分考虑公园属性,对公园内户外广告、无障碍设施、游乐设施设置,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机动车辆通行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对老、幼、病、残者专用非机动车通行,残疾人需要携带的导盲犬、扶助犬等作出除外规定,并规定有条件的公园应当建设健身步道、自行车道或者绿道等全民健身活动场地以及老人、儿童活动场地。
  □记者 丁兆霞 报道
  本报日照讯 《日照市公园条例》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8日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由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日照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市民对优质人居环境需求,助力打造高品质精致城市的重要实践,也是日照市首部关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日照市公园条例》内容方面最大的特色和亮点,就是在制定《条例》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譬如,规定“公园设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低碳环保的理念,体现地方特色,禁止使用影响居民健康的植物”;充分考虑公园属性,对公园内户外广告、无障碍设施、游乐设施设置,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机动车辆通行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对老、幼、病、残者专用非机动车通行,残疾人需要携带的导盲犬、扶助犬等作出除外规定,并规定有条件的公园应当建设健身步道、自行车道或者绿道等全民健身活动场地以及老人、儿童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