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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

中考体育分值将逐步提高

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0-10-1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今后我国大中小学体育将迎大变革,在基础教育阶段,体育类科目将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其中,中考体育分值将逐步提高。
中小学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大学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

  意见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意见要求,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学校体育课程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聚焦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
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
保障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活动

  意见要求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认真梳理武术、摔跤、棋类、射艺、龙舟、毽球、五禽操、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并融入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机制,形成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竞赛体系。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意见要求,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
配强配齐体育教师
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

  意见要求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各地要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教师。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
  意见要求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研究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把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建设体育场馆,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
  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学生体质健康是否达标
作为教育教学考核重要内容

  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
  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美育课以艺术课为主体
包括音乐美术书法戏曲影视等

  意见要求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完善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可选择性。
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
教材凸显中华美育精神

  意见要求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强化艺术实践,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高等教育阶段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编写教材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扎根中国、融通中外,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格调高雅,凸显中华美育精神,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
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大学修满2个学分方能毕业

  意见要求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成立全国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开发一批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
艺术类课程及实践活动情况
纳入中小学学业要求

  意见要求推进评价改革。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
  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各地要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
  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