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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省标准化条例》亮点纷呈
  □马晓鸥
  
  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亮点纷呈,这是我省标准化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要求
  标准化工作一般被视为一项基础性的业务工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标准化在对外贸易和国家治理方面的作用日显重要和突出。《条例》第三条提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好“世界通用语言——标准化”这一政策工具,将标准化工作提高到战略高度加以推进实施,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对外合作交流中的话语权。
  ■明确了标准在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标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条例》第三条明确了标准在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是法律、法规、规章从技术层面实施落地落实的基本保障,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
  ■突出了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的内容
  标准化工作涉及范围广、领域多,是需要全社会多方参与、开放性的一项工作。《条例》第六条将标准化服务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政府在标准化服务业发展中的职责,不断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开展或参与标准化工作。
  ■完善了标准化奖励和激励制度
  为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和环境,充分调动有关组织和个人从事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推动标准化领域的科技进步,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条例》第七条完善了标准奖励制度,规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应当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参与标准制定情况作为个人职称评定的依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技术标准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从法规上确定了政府和社会组织对标准化实行奖励和激励。
  ■形成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山东标准”体系的思路
  为通过标准化创新,形成特色化、系统化的山东标准制度体系,打造“山东标准”品牌,《条例》第八条形成了建立体现山东做法、方法、特点和形象、突出山东优势和特色,围绕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推进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现代化,带动全省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山东标准体系。
  ■提高了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
  地方标准作为政府颁布的标准,是在全省或设区的市内推荐使用的基本要求,除了不应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外,《条例》第九条要求地方标准还应不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比《标准化法》的要求更加严格,这也有效避免了政府标准的重复矛盾,提高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协调一致性。
  ■强化了地方标准的公共属性和制定范围
  强化了地方标准是政府发布的公共产品的属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将地方标准的制定严格控制在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及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公共职能范围内,为市场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留出更多空间。同时,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标准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
  ■规范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对暂不具备制定地方标准条件,但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条例》第十条引入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目的在于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尚在发展中的技术以及国际组织技术报告标准化转化提供应用路径。
  ■优化了地方标准实施与监督的内容
  “重制定、轻实施”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条例》第十二条对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的责任主体和权利义务规定更加清晰,对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立项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环节均予以明确规定,措施更加细化优化;明确了在“立项提出”环节就要明确标准实施方案和经济社会效益预分析的要求。
  ■规定了承担起草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其起草的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
  为杜绝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起草人员不参与其起草的标准的技术审查,有利于充分吸收各方意见,使得标准更能兼顾各方利益,更能体现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
  ■确立了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规划、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等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委会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有利于督促标委会规范化运作,实现对标准的起草环节、技术审查环节的全程把控,弥补管理的缺失和盲点,确保标准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创新了企业联合标准的内容
  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单个企业,往往涉及上下游或多个企业。《条例》第十八条提出了上下游或多个企业间可以制定企业联合标准,且明确了企业联合标准的概念,鼓励企业为提升质量制定共同使用的企业联合标准,促进创新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突出标准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建立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为提升产品质量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树立样板标杆,是常规的工作方法。《条例》第十八条明确了实施“领跑者”标准制度,界定了“领跑者”标准的概念,支持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先进标准转化为本行业“领跑者”标准,成为行业发展的典型,促进创新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解决高质量发展中先进标准的缺失问题。
  ■设立了鼓励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支持建立技术、专利、标准、品牌协同机制
  破除创新技术止于专利的瓶颈和现实,构建由创新技术(知识产权)专利化到标准化的创新技术产业化应用链条,培育形成知名品牌,实现技术、专利、标准、品牌效能层层递增,《条例》第十九条鼓励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支持建立技术、专利、标准、品牌协同机制,推动创新技术应用和产业规模化发展,便于充分发挥出标准对于质量和品牌建设的支撑作用。
  ■规定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
  地方标准属于政府主导制定,具有公益性属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免费公开地方标准,有助于推进标准实施,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标准化工作改革红利、共享发展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标准所涉及利益相关方。
  ■建立了地方标准联合通报机制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影响力大的地方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省、设区的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标准联合通报机制,这也是《标准化法》中要求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便于更好推动地方标准应用和实施的具体措施。
  ■强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品牌标准
  标准来源于社会实践,只有通过大量的社会实践和经验总结,才能研制更加有效的标准。《条例》第二十九条推动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重心下移,发挥县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通过不断发掘和培育好的试点项目,逐步形成示范项目和培育品牌标准,在此基础上推出更多更优质的市级、省级或国家级项目,探索和形成标准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突出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
  通过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已经我省多年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措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明确了政府部门要提升标准化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
  加强政府服务职能,是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条例》第三十五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标准化公共服务的要求,主要包括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供便捷高效、准确可靠的标准化公共服务,让社会公众共享标准化综合改革成果,提升标准化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信用监管的内容
  采用公开透明信用监管,有效规范企业有关行为,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造成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标准化法》确立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沈文峰 闫栋
  
  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生态立县、产业兴县两大战略,聚焦攻坚工业经济、乡村振兴两大重点,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做实优化营商环境文章。
  优化知识产权生态,让创新更具活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依托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实训基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直通车”,加强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贯标和商标注册引导,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实现指标质量“双提升”。成立县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实行政企联手维权,做到企业的市场开拓到哪里,市场监管部门的维权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开展集成服务攻坚,让发展更有质量。坚持把服务当本分,聚焦不同市场主体发展需求,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精准施策纾困解难,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以企业梯次培植“520”行动为抓手,实施质量强县、标准化和品牌战略,争创更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山东优质、知名品牌。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坚决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坚持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真心当好服务发展的“店小二”。
  坚持公正监管,让竞争更加充分。牵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覆盖率,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完善信用分类监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失信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冷链食品、餐饮、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严查食品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空间。
  
  
  省市场监管局荣获省直机关
  “模范机关 攻坚有我”宣讲比赛一等奖
  □杨全坤
  
  9月11日,由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办、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承办的省直机关“模范机关 攻坚有我”宣讲比赛决赛在济南举行。省市场监管局张晶玉获得一等奖。此次宣讲比赛旨在扎实推进省直部门单位模范机关建设工作,为全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凝聚强大的力量。通过初赛选拔进入决赛的13名选手再次经过激烈的竞争,评选出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6人。
  张晶玉以“甘把青春付给你”为题,讲述了省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闻令而动、履职尽责、狠抓攻坚工作落实、积极抗疫的感人故事,展现了在模范机关建设中市场监管战线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冲锋在前、敢打头阵的优良作风和苦干实干、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引起现场观众和评委们的强烈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