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万家食品销售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分类监管

2020-09-17 作者: 段婷婷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段婷婷 通讯员 胡艺萌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更好地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全市市场监管机关已对6.9万家食品销售单位完成清单管理并实施风险分类监管。
  据了解,市场监管机关共对全市7万余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组织全面排查,摸清监管底数,建立“三张清单”。一是主体责任清单。共排查业户72258家,其中,商场超市10040家、食品批发商11337家、食品便利店41153家、网络食品经营者1977家、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192家、特殊食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7559家。二是异常名录清单。对受疫情影响关门停业,但未办理注销手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联系不到的,列入异常经营或标记为暂停经营进行管理。三是信息异常清单。部分经营者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如企业名称不一致、市场监管所属地管理不明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有误等,列入信息异常清单。
  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对食品销售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全市共评定A级1974家,B级54561家,C级5951家,D级2691家。全市1656家校园周边及校园内食品销售者确定为D级风险,959家特殊食品销售者确定为B级风险。同时,严把A级标准,要求评定为A级的,除动态评定得分符合要求外,还需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等示范称号,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