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建成小区明年底前完成基础改造

2020-06-04 作者: 张鹏程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鹏程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2021年底前全市将全面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小区的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
  《意见》明确,本次改造范围是2005年12月31日前在济南市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本次改造内容分为基础改造、完善改造、提升改造三类。其中,基础改造类明确,公共设施改造包括整修小区道路及公共活动场所,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等。完善改造类,包括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加装电梯等。提升改造类,包括补齐(新建、置换)小区养老抚幼、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社区食堂、家政服务网点、便民市场、智能信报箱、快递柜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智慧社区等。
  《意见》明确,各区县政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优先考虑2000年前建成、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欠账多、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并确保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小区的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