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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对重大典型案件实施案件剖析制度——

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2020-05-15 作者: 杨国胜 张鹏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 报 记 者 杨国胜 张 鹏
    本报通讯员 赵 娜

  “建议你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相关制度漏洞,强化镇级财政资金监管,提升风险防范水平……”日前,昌乐县纪委监委向县财政局提出了《监察建议书》。
  “制发这份《监察建议书》的起因,源于去年10月份以来,我们接连查办了两起镇街财政经管领域职务违法案件。”昌乐县纪委监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传国介绍说,在剖析这两起案件共性问题时,发现镇街财政管理、资金监督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对此,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为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昌乐县对查办的每一起重大典型案件实施案件剖析制度,从查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入手,从个人、单位、体制机制等多层面剖析,深入查找违规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问题症结和监管漏洞,针对暴露出来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案发单位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强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推动强化监督、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监察建议书》制发后,我们第一时间跟上监督,督促县财政局整改落实。”在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牵线搭桥”下,近日,昌乐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镇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从加强镇级财政资金账户管理、严格规范财务票据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了14项措施,有力保障监管制度有效执行。这项意见的出台,是该县建立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的一个缩影,通过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有效巩固和发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果。
  查办案件的目的不单单是惩治腐败,而是如何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年3月份,该县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件中挑选了12个典型案例,制作了《殷鉴不远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同级同类干部,使更多的党员、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方,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该县还通过成立“清风宝都”廉政宣讲团,不定期到部门单位开展廉政宣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发放给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参考;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到潍坊市看守所、潍坊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依托“清风宝都”微信公众号,开设“廉洁之窗”“清风悦读”等方式,积极探索立体式警示教育模式,深化标本兼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9年以来,该县105个部门单位,1270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