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大事记

2020-03-0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2019年1月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提出了34条意见。
2019年6月
  省委、省政府在临沂市举行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现场会议,现场观摩,解剖麻雀,谋划措施,狠抓落实,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进;启动开展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活动,到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区100个、市级示范区200个、县级示范区300个;小麦高产攻关试验田连续三次刷新全国冬小麦小面积单产纪录,最高纪录为亩产840.7公斤。
2019年7月
  山东出台《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24条措施破解制约乡村振兴的“人、地、钱”难题。
2019年9月
  省委、省政府在菏泽召开乡村振兴调度推进工作会议,深入分析菏泽市及各县区发展的短板瓶颈和潜力优势,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干事创业,努力在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菏泽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2019年10月
  山东出台《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16条措施确保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至少3万元;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推动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特别是重点扶持区域流动,培养造就一批规模宏大、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人才队伍,构筑人才向基层流动“强磁场”。
2019年12月
  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签署省部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济南、青岛局部片区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努力探索打通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
2020年1月
  山东印发《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乡村产业平台构筑、融合推进、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主体培育、支撑保障“六大行动”,确保到2025年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大突破;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等提出26条意见。
2020年2月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从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意见,加强和改进全省乡村治理。
2020年2月
  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进城乡要素融合、服务融合、设施融合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促进我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