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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0-01-0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省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等要求,现就全省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年度报告主体
  (一)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三)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包括: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四)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为重点年报对象,要求100%填报。
  三、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四、法律责任
  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包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资产编号:COAMC-QD-2-001:
  对山东省青岛市境内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瀚泰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恒德通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恒景源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弘信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华盛凯丰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建同致远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用和恒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8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截至2019年2月27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3449640207.05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2837402931.57元,未偿利息人民币612237275.48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网站。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若公告期结束无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书面报价,或已报价格均低于我公司底价的,我公司将对上述债权进行债务重组。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等详情,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王经理 李经理
  电话:0532—58760768 0532—58760797
  手机:18661601877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3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0532-5876077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0532-83895572(财政部驻青岛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0532-8307929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1月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上海勋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与邹城市九通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上海勋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邹城市九通经贸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详见:公告资产清单)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邹城市九通经贸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上海勋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邹城市九通经贸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邹城市九通经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邹城市九通经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上海勋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邹城市九通经贸有限公司
  2020年1月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曾虎
  联系电话:0531—86995375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21楼
  附:公告资产清单
  债权名称 资产类型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抵押和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山东合兴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 济宁市 人民币 1200万元 354.5579万元 邹城市万达煤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邹城矿区金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袁兴友、韩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强制执行中


债权申报公告
  因本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现对本公司及下设机构于本公告刊登之日前形成的债权关系予以清理,请债权人及时申报相关债权。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时间: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的法定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经济开发区南园长兴路2000号
  3.联系人:董先生,电话:15269126930 杨先生,电话:15588863679
  二、申报债权关系之范围
  申报人与本公司及下设各机构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关系。并且自该债权关系产生之日起符合中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及下设各机构为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形。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时,请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与债权关系相关之合同、文件原件等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否则申报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次申报为当面受理,来电来函均不予登记受理。
  3.本次申报不包括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公告。
  山东贰仟家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