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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党支部+村级供销合作社”模式

济宁建成村级供销社28家

2019-12-24 作者: 张誉耀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誉耀 通讯员 乔娟 报道
  本报济宁讯 12月17日,记者从全市村级供销社暨村社共建工作现场(培训)会议上了解到,以汶上、金乡为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村级供销社建设,目前,两县布点村级供销社30家,已建成20家,基本探索出村级供销社、土地股份合作社融合发展,村集体、农户、供销社多方共赢的可复制可推广路子,走在全省供销系统的前列。除了两个试点县,没有试点任务的县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任城、邹城、鱼台、泗水已建村级供销社8家。
  “村级供销社作为新时期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和前沿阵地,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济宁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管洪祥表示,村级供销社探索“党支部+村级供销合作社”模式,把经济成分植根于农村,植根于村“两委”,与农民建立广泛的利益联结。
  据工作人员介绍,村级供销社主要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项业务。
  ——生产合作上,由村“两委”将入社土地集中起来交由村级供销社统一经营。通过供销社服务组织,提供良种供应、测土配方、智能配肥、无人机飞防、农机作业、粮食收储,实施托管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作物产量。实行生产服务统一标准、农用农资统一供应、作业计划统一制订、农机设备统一调配、后方保障统一“五统一”运作。以寅寺镇小楼村为例,今年小楼村供销社夏季小麦、秋季大豆,扣除生产成本和管理费,支付农民社员保底收益每亩1000元,并提取公积金后,可分红资金为356元/亩,按照5:3:2的比例,村集体可分178元/亩,供销社106元/亩,社员72元/亩。
  ——供销合作上,利用县供销社农产品公司等龙头企业,开展日用消费品配送和送货下乡,并帮助村级供销社销售农产品。现在每周在村级供销社开展1-2次送货下乡活动,米、面、油等大众消费品质量好、价格低,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信用合作上,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物,吸纳农民社员的闲置分红,调剂给有经营思路、发展项目的社员使用,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下一步,济宁将从试点向面上推开,采取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并重,分类指导和循序渐进并重的方式,推动村级供销社工作由点到面,全面铺开。明年,每个县将至少建成较规范的村级供销社10家,试点县金乡、汶上各要新建40家,逐步实现千人以上的村都设有村级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