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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人民法院推行“四个下沉”新举措

乡村法官当好基层化解员

2019-12-20 作者: 刘涛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 涛
   本报通讯员 孟凡学

  宁阳县人民法院积极适应社会治理创新的新形势,围绕发挥好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探索推行“四个下沉”新举措,精准服务辖区乡村振兴发展,夯实了法院参与“乡村之治”的工作根基。
引导指导下沉
凝聚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共识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前沿哨所,职能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关键看法庭干警站位高不高、服务大局意识强不强。
  为抓紧抓实对法庭干警的形势政策教育,宁阳县法院探索推行了党组成员兼任联系法庭指导员制度,对党组成员参加联系法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专题调研座谈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制度形式督促院领导经常深入法庭,引导一线法官切实认清形势任务、着力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今年以来,该院组织36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警深入部分镇村单位及各法庭开展了“依法保障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题调研,召开了调研成果研讨会,举办了党组成员到联系法庭讲调研专题党课活动,多层面教育引导法庭办案法官深化对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找准依法履职的方向和重点。
  为强化各管理层级对法庭办案工作的指导,该院对入额院领导参与办理联系法庭案件作出明确的分案规定,较好发挥了院领导示范办案作用,同时强化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新型化、类型化涉农案件的研究指导,必要时将专业法官会议开进法庭,努力确保法庭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该院还立足连续七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优势,注重用好文明创建工作这一实践载体,在驻村包村、文明共建帮扶等方面压实驻地法庭职责,引导法庭干警扎根基层、融入群众,锤炼提升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案件分流下沉
完善涉农纠纷集约办理模式

  针对乡村基层实际情况,宁阳人民法庭推动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讼方式妥善解决,加快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势在必行。
  该院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将人民法庭融入到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依托各法庭建成的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四室”对接平台,积极向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对外委托调解涉农纠纷案件。
  同时引导各法庭结合推行人民陪审员兼任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联络员“三员合一”机制,自行组建“审判团队+人民陪审员”的诉调一体化办案团队,进一步畅通了涉农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为强化涉农纠纷集约化审理,今年宁阳县法院制订下发了《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各法庭均设置1—2个简案审判团队和1个综合(家事)专业化审判团队,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甄别案件的繁简、分类,并分流至相应审判团队,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
  该院1月—11月人民法庭结案率达92%,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3.5%,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6%,下辖法庭办理的一起涉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入选了山东省法院“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多起案件办理情况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报道,形成良好效应。
诉求对接下沉
提升面向乡村司法供给水平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人民法庭是基层群众感知、评价司法的“第一窗口”,只有推动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才能真正固本强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围绕构建“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宁阳县法院按照“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完善了人民法庭立案、审判及诉讼服务功能,在不设法庭的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站,在远离法庭的村设2—3个巡回审判点,在辖区村居均选聘了司法联络员,形成庭、站、点、员“四位一体”基层诉讼服务网络,保证乡村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最多行车里程不超过半小时。
  为在各法庭大力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该院将设立网上立案自助服务区做法延伸到法庭,对网上立案确实存在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全程代办”的人性化服务,保证基层群众网上、网下立案“一次办好”;根据当事人需要,进一步做细做实电子邮件送达、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辅助办案、网上远程庭审、网上庭审直播等网上办案工作,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鼓励优秀法官通过开通个人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司法服务,打造了“毛法官说法”等“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网上互动服务新平台。
  该院还积极探索“单位搭台、法官唱戏”的嵌入式普法新模式,引导法庭法官主动将法治课搬进基层单位“法治讲堂”和辖区学校“法治课堂”上,今年该院有7名法庭法官被县委政法委新选任为辖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有5名法官应邀到乡镇“法治讲堂”上讲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专题法治课,以传播法治文明带动提升乡村文明,增强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执法保障下沉
巩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阵地

  人民法庭处在直面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前线”,近年来,宁阳县法院围绕选优配强法庭办案力量,结合员额制和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主力军+生力军”的配置模式,先后为6处法庭配备17名员额法官、19名法官助理、30名聘任制工作人员,保证了办案能手、新招录干警等骨干、新生力量向法庭办案一线倾斜集中,进一步将培养业务精良、群众满意的“乡村法官群体”的思路举措落到了实处。
  为切实减轻法庭干警的事务性负担,该院积极探索推行行政事务集中化管理模式,制订出台了《关于落实经费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将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务,交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保障管理,各法庭不再具体承办,保障了一线审判人员专心于审执业务工作。
  为持续优化法庭办公办案条件,该院在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对法庭硬件设施建设舍得投入,近年来先后为各法庭配备警用车辆2部,所有法庭均完成同步录音录像科技法庭建设,配齐电子签章、电子卷宗扫描、语音识别等设备,满足了法庭干警办公办案需求,营造了拴心留人良好环境,夯实了法院长远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今年1—11月,该院下辖六处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结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66%,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下辖华丰法庭被表彰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