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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悔罪,赔偿损失;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高唐104名罪犯被从轻判决

2019-12-18 作者: 肖会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肖会
   本报通讯员 李江涛 杨兆峰

  “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做个守法公民。”12月12日,获刑1年零6个月的被告人姚元,流着泪水对家人说。被告人姚远,犯有诈骗罪、盗窃罪,因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两罪并罚被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今年,在聊城市委政法委统一推进部署下,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高唐检察机关已使104名罪犯得到从轻判决。
  去年5月,姚元在网上购买微信账号,联系“本地头条高唐”发布提高贷款额度诈骗信息,骗取被害人杨某等7人支付宝账号密码,转走支付宝余额、银行卡存款、蚂蚁花呗、蚂蚁借呗、支付宝贷款等钱财,骗取被害人支付宝余额共7万余元用于赌博,行为已涉嫌犯罪。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第一时间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劝告当事人,只要彻底悔罪,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诚心得到被害人谅解,可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审理中,姚元彻底悔罪,认罪认罚,并通过家属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7名被害人谅解,并自愿申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意承办检察官量刑建议。检方认为,姚元系初犯、偶犯,无其他不良记录,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挽救的希望和可能。为此,检察官对姚元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姚元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高唐县人民法院对检方意见予以支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其中,高唐县检察机关适用率达到95.83%,位列全市检察机关最高。为扩大宣传,高唐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摆放宣传资料,积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看守所将认罪认罚宣传资料列入在押人员告知内容,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向在押人员解释宣传其法律意义,在“两微一端”设立专题宣传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设和成效。与公安局、法院、司法等单位沟通协调,从立案侦查到提请逮捕、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等环节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尤其在与司法部门协调中,贯彻与值班律师制度同步落实,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合法,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院将依照认罪认罚适用范围,依法与强化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与刑事迅裁程序、繁简分流、简易程序结合起来,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结合起来,与化解矛盾纠纷、释法说理结合起来,确保案件质量、确保程序合法,确保提高诉讼效率,确保无冤假错案,维护刑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正公平。”谈到落实认罪认罚制度的工作目标,高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吉祥说。(因案情需要,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