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区工作者管理有了“硬杠杠”

2019-11-28 作者: 晁明春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通讯员 司晴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11月22日从济南市民政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提振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济南市民政局近日联合组织、财政、人社、工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印发了《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由区县统一公开招录的全日制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法》对社区工作者选任招录、教育培训、规范管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职业发展、激励退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结合社区工作者职责,突出群众满意度导向,全面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实现“一专多能、全科全能”,建立首问负责制、指定责任制、兜底负责制等;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坐班值班、错时上下班、入户走访、分包网格、服务承诺、结对帮扶、代办服务等工作制度,密切与社区居民的联系,最大程度满足服务群众需求,提升省会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办法》进一步打破了社区工作者上升“天花板”,建立了多条职业发展上升通道。《办法》明确,区县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一般应拿出不少于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总数20%的名额,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对连续任职满6年、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招聘数量原则上每年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