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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省“气质”优良率降低

下一步“一城一案”“一企一策”全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2019-10-30 作者: 方垒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方垒

  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第三季度,全省16市均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3.93,同比上升12.9%;优良率平均为63.5%,同比降低15.5个百分点。
  从前三季度情况来看,重污染天数最少的城市是威海市,为2天;最多的城市是聊城市,为16天。济宁市和泰安市同比减少,均为1天;14市同比增加,增加幅度最大的城市是临沂市,为9天。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均有所上升,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平均为9.5天,同比增加3.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为56.7%,同比降低9.9个百分点;16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同比上升,上升幅度最大的城市是威海市,为17.4%。
  据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介绍,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及各市环境空气质量均出现不同程度反弹,除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外,主要还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部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短板等原因造成。从排放量看,我省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交通运输结构偏公的结构性矛盾仍较为突出,无论是污染物排放总量,还是单位面积排放量均居全国前列;从工作层面看,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等管控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之,当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还未摆脱气象影响阶段,对气象条件仍十分敏感,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
  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体现在生态补偿考核结果上。第三季度,全省15市全部上缴补偿资金,共需上缴省级8828万元(威海市暂不参与本年度生态补偿),日照市上缴的资金最多,需上缴1126万元;德州市上缴的资金最少,需上缴200万元。
  前三季度,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2048万元,市级上缴省级补偿资金2.5954亿元,泰安市上缴的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2312万元;滨州市上缴的生态补偿资金最少,为666万元。
  当前,即将进入冬季,11月份将要进入采暖季。据国家气候中心监测,受厄尔尼诺影响,今年秋冬季北方风速小,气温偏高,冷空气活动少、强度偏弱,扩散条件总体不利,将面临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长、范围广的风险。在当前反弹局面仍未根本扭转的情况下,今年秋冬季对我省无疑是一个巨大考验。
  张金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全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在前期已组织各市对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按照“一城一案”“一企一策”要求,做到各市减排清单与企业应急措施一一对应、有机衔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同时,要切实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发布并组织实施山东省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细则;结合“1+5+8”地方标准体系的建立实施,加快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炉窑治理、传输通道城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等重点工作任务,倒逼企业在新标准排放限值执行之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全面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动态管控清单,坚决整治各类扬尘污染,尽快补齐扬尘整治短板,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从“车、油、路”入手,实施全方位监管。对“车”,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对“油”,持续开展油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劣质油品流入市场;对“路”,推广高效绿色货运方式,鼓励支持运输企业资源整合重组,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进一步扩大铁路运输量。
  此外,我省还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省级直接处罚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据悉,前三季度,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282件,罚款金额8.08亿元,处罚数量和金额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