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 守护城乡亮丽风景

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创新机制提升环卫水平

2019-10-22 作者: 张誉耀 孟德超 张长青 来源: 大众日报
  □张誉耀 孟德超 张长青
  
  垃圾治理涉及千家万户,是民生关键小事、社会发展大事。垃圾分类,是改善生活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让垃圾分类成为新习惯、新时尚、新规矩,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对农村来说,垃圾分类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经之路,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邹城市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民生工程,强化要素保障,积极探索创新,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基础,着力打造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示范样板。
打造生活垃圾分类
“邹城模式”

  “这次我家的积分不少,我要兑换两瓶洗发水!”“我要兑换一袋有机肥,我用咱这厨余垃圾做出来的有机肥,种出的菜特别好!”“我要兑换两块肥皂!”“我要……”
  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物品的日子又到了,邹城市香城镇北齐村的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刚刚开门,村民们就兴高采烈地簇拥而上,纷纷查询自己通过参与垃圾分类换来的积分,以此向工作人员兑换自己心仪的生活用品。
  “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俺村已经开展了两年多了,现在都已养成习惯了,每家每户门口有垃圾桶,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肉鱼之类会腐烂的属于可堆肥垃圾,废塑料、废金属、烟头、纸巾这样一般不会腐烂的属于不可堆肥垃圾。”北齐村村民齐知爱说起村里的“丢垃圾”日常:每天保洁员上门来收,给称重登记,对每户人家分类情况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和积分,积分可以换生活用品和有机肥,既惠民,又能激发村民讲卫生爱整洁的积极性。村子还配有红色的有毒有害垃圾桶,可以投放废旧电池、农药瓶、灯管、油漆等。
  通过源头分类,科学投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为乡村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北齐村只是邹城市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一处缩影。
  2017年6月,邹城市被住建部列为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同年11月,该项工作在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争优创新系列表彰”活动中荣获银奖。2018年11月,在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办的“2018年度公厕和垃圾分类示范案例”征集活动中,荣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案例。2019年1月,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
  截至目前,该市已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在13个镇新建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30座,垃圾分类设施实现镇域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改革取得初步长效,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邹城模式”初步形成。
创新改革垃圾就地利用
变“废”为“肥”

  创新改革治理模式,是邹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中的亮点。
  “我们按照‘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工作思路,紧扣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大环节’,创新改革垃圾分类‘市场运作、源头管控、分类处置’三大模式,积极构建运转顺畅、系统完备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主任步德行介绍。
  邹城打破政府包办一切的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体系,由专业化运营公司负责实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率。探索采取民有民营、民营公助、公有民营等形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城乡可回收垃圾、可再生资源收购运输流通业,运用市场化运营手段实现镇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无缝衔接,逐步完成由政府买单向“政府投资、受益者出资、污染者付费、处理者赢利”的良性经济运行模式变革。
  与此同时,推行村民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两次四分”模式,即村民将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不可腐烂”两类;村保洁员对“不可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再按照“好卖”“不好卖”和“有毒有害”的标准分类处置,对“不好卖”的垃圾纳入“户集、村收、镇中转、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一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的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收运暂存做特殊处理。
  农户分类出的“可腐烂”垃圾运送至就近的资源化利用站,通过微生物发酵处理生产为有机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每个行政村各设置1处可回收垃圾收集点、大件垃圾集中存放点、可直接填埋垃圾处置场点和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点,精准推行“一站四点”处置模式,可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水平,避免类似垃圾乱堆乱放影响镇容村貌现象发生。垃圾分类带来垃圾减量化,据测算,一年可节省垃圾焚烧处理费用1100多万元。
  下一步,将依托宏河矿业集团热电厂垃圾处置专业优势以及宏矿建筑垃圾粉碎造砖、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制定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合作,积极探索完善大件垃圾处理、建筑装饰垃圾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
建立健全机制
保障长效管理运营

  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邹城市建立健全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镇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的改革推进机制,全面抓好试点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协调。
  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原则,突出“抓样板、可复制、可推广”思维,筛选确定香城、张庄、城前、大束4个镇试点先行、率先突破——香城镇重点围绕“垃圾分类分拣员工作任务保底量核定”和“资源化利用设备运行成本监测”,张庄镇重点围绕建筑垃圾、企业炉灰、煤渣、泥沙资源化利用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延伸扩展工作成效,在峄山镇、工业园区(太平镇)分别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固废处理企业有毒有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探索,将改革试点推向纵深。
  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坚持从政策引导、强化管理、督导考核入手,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上求改革,解决“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章理事”的问题。
  在政策奖补机制方面,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和工程建设费用按5:5的比例由市、镇两级承担;分类垃圾桶等一次性投资费用按7:3的比例由市、镇两级承担;日常运行费用按6:4的比例由市、镇两级承担,充分调动镇村工作积极性。
  长效监管机制上,在市容环境维护中心设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监管智慧云平台,将资源化利用设备、运输车辆、分拣员等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分拣员队伍建设,实行垃圾收集量与工资奖金发放比例挂钩机制,逐步建立起“服务市场化、队伍职业化、操作标准化、管理网格化”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分拣运作模式,探索可腐烂垃圾投放量换积分、积分兑换奖品等方式,增强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督导考核机制也尤为重要,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监督考核办法,对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赋予一定分值权重,纳入镇村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坚持日常督导考核和定期观摩评比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拨付或扣罚镇村奖补资金。引导镇村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对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村民制定相应制约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落实。
城乡统筹推进
环境同步提升

  为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之外,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还切实加强制度创新、推进流程再造,对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主业制度,从主体明确、程序简单、动作分解、标准细化、频次量化等方面进行更新完善,确保各项环卫工作落到实处。
  据工作人员介绍,市容环境维护中心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内部人员、内部机构和相关部门责任明确,项目部之间无缝衔接,对业务工作实行扁平行管理,利用智慧云平台、对讲机平台、微信群等全部统一调度,实现信息共享。
  为提升工作水平,对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进行动作分解,实行标准化。同时,落实标准细化,按照道路保洁“以克论净”工作标准,结合邹城工作实际,重新将管辖范围内的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按照道路分级管理标准,逐条确定出主次干道、不同地段的普扫标准,分成一二三级道路,明确不同级别道路的保洁标准、湿扫频次。对每个工作领域使用的工具统一明确配备、使用标准,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并提升技管水平,通过科技手段使管理工作再细化。
  此外,市容环境维护中心还建立资金、物资保障制度,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评功制度,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强化作业标准宣传培训力度,实行“三清两普扫”作业机制,规范洒水湿扫作业模式,改进监督考核方式,全面保障城区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提升。
  “值此环卫工人迎来自己的节日——山东省第二十五届环卫工人节之际,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想群众所想、做群众所盼,充分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环卫奉献精神,为建设生态美丽新邹城添砖加瓦,做好‘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步德行表示。